证券代码:688671 证券简称:碧兴物联 公告编号:2024-028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对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及《碧兴物联科技(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
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登了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其分、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在公司或其分、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充分
听取公示意见后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误解之处。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与《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