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公告编号:临 2024-032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7 家。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
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
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信永中和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5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董治国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詹军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瑞有先生,201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关于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安彩高科将根据 2024 年度审计范围及市场收费情
况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2023 年度安彩高科审计费用共计 89 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聘期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工作人员展现出良好的专业知识,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
公司年度财务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了全面审计,及时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
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十五次会议审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