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3
债券代码:123214 债券简称:东宝转债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已经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2023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金红利人民币 0.22 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13,059,286.61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
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因公司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
称:东宝转债,债券代码:123214)正处于转股期内,自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
至权益分派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未
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即: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日)期间,公司因可转债转股,总股本增加 149 股,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
不变的原则,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 2024 年 5 月 30 日)收市后的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2 元(含税),相应调整现金
分红总额。
月。
二、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30 日)当日的总
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2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98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截至 2024 年 5 月 30 日收市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而发生
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22 元(含税),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31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2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3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东宝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详
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东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 46 号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472-6208676
传真电话:0472-6208676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