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4-058
债券代码:123087 债券简称:明电转债
债券代码:123203 债券简称:明电转 02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当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现有总股本 298,794,160.00 股为基数计算,拟派
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 59,758,832.00 元(含税)。
若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股权激励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拟以实施利润分配
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
额。
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
司现有股本 298,794,24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
原则一致。
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298,794,242.00 股为基数
计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0000 元(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其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正在办
理回购注销手续。该部分应取得的现金红利将由公司暂时留存,待该部分股票完
成回购注销手续后,对应的现金红利将由公司收回。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4 年 5 月 22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明电转 02”的转股价格将由 12.09 元/股调整为 11.89 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
“明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9)、
《关于“明电转 02”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也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第二工业区南环路 32 号 B 栋
咨询联系人:蔡林生、侯娟娟
咨询电话:0755-2724 3637
传真电话:0755-2724 360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