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5-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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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4-046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
露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目标未达成,同时有 4 名授予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将
本期按规定不得解除限售的 20 名被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173,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 351,934,278
股,注册资本将变更为 351,934,278 元人民币。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
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
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
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联系人:王优
 联系电话:0516-88920479
 邮箱:lfshdmb@jslanfeng.com
 邮编:221400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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