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4-021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星期四)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大厦 11 楼会议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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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表股份 802,588,95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0.1585%。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股东)共 3 人,代表股份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 人,代表股份 6,564,90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0.2467%。
代表股份 6,903,3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594%。
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同意的其他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提案,审议表
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2,450,5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8%;反对 8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7%;弃权 52,8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6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952%;反对 8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00%;弃权 52,8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49%。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2,450,5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8%;反对 8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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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7%;弃权 52,8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6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952%;反对 8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00%;弃权 52,8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49%。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2,450,5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8%;反对 8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7%;弃权 52,8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6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952%;反对 8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00%;弃权 52,8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49%。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4.00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2,450,5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8%;反对 8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7%;弃权 52,8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6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952%;反对 8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00%;弃权 52,8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49%。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5.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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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802,450,5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8%;反对 8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7%;弃权 52,8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6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952%;反对 8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00%;弃权 52,8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49%。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6.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2,450,5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8%;反对 7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8%;弃权 59,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6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952%;反对 7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371%;弃权 59,9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77%。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7.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2,488,3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5%;反对 8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7%;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0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427%;反对 8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00%;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73%。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8.00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融资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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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2,450,5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8%;反对 8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7%;弃权 52,8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6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952%;反对 8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00%;弃权 52,8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49%。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9.00 《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2,450,5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8%;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6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952%;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73%。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10.00 《关于与新网银行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7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989%;反对 8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77%;弃权 52,8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34%。出席会议的关联
股东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795,672,857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9.90%)回避本提案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6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952%;反对 8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00%;弃权 52,800 股(其中,因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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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49%。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11.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制度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2,450,5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8%;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6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952%;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73%。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12.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2,450,5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8%;反对 8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7%;弃权 52,8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6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952%;反对 8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00%;弃权 52,8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49%。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13.00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2,450,5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8%;反对 8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7%;弃权 52,8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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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6,76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952%;反对 8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00%;弃权 52,8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49%。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14.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处置重整计划已提存剩余偿债股
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2,450,5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8%;反对 8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7%;弃权 52,8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6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952%;反对 85,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00%;弃权 52,8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49%。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15.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801,761,9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076,3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88.0202%。
表决结果:赵力宾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801,755,0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069,3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87.9196%。
表决结果:李建雄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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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801,755,0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069,3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87.9196%。
表决结果:黄筱赟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 16.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801,759,9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074,3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87.9913%。
表决结果:石维磊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801,756,9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071,3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87.9479%。
表决结果:徐可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 17.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796,024,0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338,4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4.9020%。
表决结果:张彦先生当选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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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732,9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732,9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83.0458%。
表决结果:江鹏先生未当选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801,759,9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6,07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87.9913%。
表决结果:王建亭先生当选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 2023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的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以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
并向股东大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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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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