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 中装 公告编号:2024-046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项的参与度,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要求,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
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
月23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15—15:00。
丹厅会议室
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下同)共计23人,代表
股份255,683,5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8273%。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254,533,9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7 人,
代表股份 1,149,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61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271%。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结果:同意 255,276,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07%;
反对 40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209,0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3.8455%;反对 40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结果:同意 255,276,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07%;
反对 40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209,0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3.8455%;反对 40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结果:同意 255,276,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07%;
反对 40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209,0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3.8455%;反对 40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结果:同意 255,276,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07%;
反对 40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209,0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3.8455%;反对 40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结果:同意 6,209,0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455%;
反对 40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154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209,0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3.8455%;反对 40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所持股份的 0.0000%。
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255,276,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07%;
反对 40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209,0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3.8455%;反对 40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结果:同意 255,276,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07%;
反对 40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209,0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3.8455%;反对 40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结果:同意 255,276,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07%;
反对 40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209,0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3.8455%;反对 40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结果:同意 255,276,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07%;
反对 40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209,0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3.8455%;反对 40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结果:同意 255,276,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07%;
反对 40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209,0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3.8455%;反对 40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本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 255,276,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07%;
反对 40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6,209,0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3.8455%;反对 40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55,488,465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数 6,421,187
股。
根据表决结果,庄展诺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54,724,765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数 5,657,487
股。
根据表决结果,庄小红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54,731,866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数 5,664,588
股。
根据表决结果,赵海峰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54,731,865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数 5,664,587
股。
根据表决结果,黄泽民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55,236,266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数 6,168,988
股。
根据表决结果,陈贤凯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54,731,865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数 5,664,587
股。
根据表决结果,赵海荣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55,236,266 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数 6,168,988
股。
根据表决结果,张小龙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刘丽萍律师、袁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