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0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颖主持,应出席董事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9 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愿放弃参与本次
激励计划及 1 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部分权益份额,前述拟激励对象所涉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70 万股,根据《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将前述拟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
到预留部分。调整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由 196
人调整为 187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4.20 万股调整为 72.80 万股,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70 万股调整为 18.10 万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保持不变,仍为 90.90 万股,调整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
量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比例为 19.91%,未超过授予总量的 20%。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
数的 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4 年 5 月 23 日为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 34.6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票
数的 100%,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