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4-027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润分配方案》。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
度分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
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
现金红利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派方案一致。
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
份 0 股后的 155,552,7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册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1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
券简称:瀛通转债,债券代码:128118)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瀛通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21.35 元/股调整为 21.2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生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瀛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经济开发区玉立大道 555 号
咨询联系人:罗炯波、曾庆航
咨询电话:0769-83330508
传真电话:0769-83937323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