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4-020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南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
施,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
管指南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
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4月25日,以下简称“自
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
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
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有18名核
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其他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内部核查及上述激励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之前,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
司股票完全基于其本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
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其本人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
知、亦未通过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时点安排
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公司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
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登记,并采取相应
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
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
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清单》。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