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4-030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送达全体
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吕军辉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
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众精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
实际情况,能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
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核心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博众精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
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