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0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时间距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
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 司 2024 年 第 一 季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4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本次分配方案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实施,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
案一致。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3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新园路龙佰集团办公楼
咨询联系人:王旭东 王海波
咨询电话:0391-3126666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