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4(025)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4月8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3年
人民币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997,832.04元(含税)。公
司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99,855,469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10股派0.13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23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38号皇城国际中心A座12层
咨询联系人:丰丹、邓雅静
咨询电话:010-62078588
传真电话:010-62032013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