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利 得: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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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4-030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司总股本1,164,502,2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
(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74,675,333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
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
股本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64,502,22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17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按《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申请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
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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