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4-020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发现金股利 81,441,265.20 元。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
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公司利润分配方
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调整原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42,941,768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发现金 1.3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根据股份性质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2)根据股东账户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元禾璞华(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疌泉元
禾璞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5 月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级管理人员等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企
业/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
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减持底价将相应进行调整。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
低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的相关规定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二路 2 号 A 座二层公司会议室
咨询联系人:吴雪丽
咨询电话:010-84776988
传真电话:010-8477688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