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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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5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
案》。根据回购方案,公司计划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社会公众股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
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6.60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后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4-007)
   一、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
股、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对本次回购价格区间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
分配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31日。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4日(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二、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结果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上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由不超过6.6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6.50元/股,具体调整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结果,公司以761,998,688股为基数(公司总
股本为780,422,39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18,423,710股),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6,199,868.80元
(含税)。因此,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60元/股-0.0976392元/股=6.50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 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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