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ST国安 公告编号:2024-36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利息 14,345,742.47 元,以及以借款本金 88,960,00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6%支付自 2023 年 9 月 22 日起至
还清之日止逾期利息。
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实际影响以年
度审计结果为准。
近日,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实际履行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
院”)作出的(2023)琼民终 1008 号《民事判决书》(以下
简称“二审判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原告海南和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和盛”)
因借款合同纠纷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
南一中院”)对公司提起诉讼,海南一中院于 2023 年 11 月
下简称“一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0)。
公司收到一审判决后,向海南高院提起上诉,海南高院
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作出二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10)。
二、有关本案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根据二审判决向海南和盛支付了借款本金
一中院申请解除对公司名下资产的查封。
三、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以公司
或子公司为被告的诉讼、仲裁事项累计金额为 2,869,708.33
元,主要为合同纠纷及劳动争议等案件。除此之外,公司无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
可能影响
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
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依据有
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实
际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