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开发: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进展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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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4—017 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5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
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
的阿拉尔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乳业”)97.4359%的股权出售
给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润乳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发布的相关公
告(2023-020 号、2023-035)。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天润乳业分三笔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其中第一
笔为在交易双方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之日(孰晚)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
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 50%,即人民币 15,880.43 万元;第二笔为在交割日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 40%,即人民币 12,704.34 万元;第
三笔为公司完成《股权收购协议》第 5.3.1 条所述全部事项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
公司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剩余 10%,即人民币 3,176.09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收到天润乳业支付的第一笔股权转让款 15,880.43
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3—036 号)。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收到天润乳业支付的第二笔股权转让款 12,704.34
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3—037 号)。
   二、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过户完成后,公司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积极与
天润乳业、新农乳业沟通,促使并已尽最大努力协助目标公司履行交割后事项,
天润乳业应于 5 月 23 日前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剩余 10%。截至本公告之日,天
润乳业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支付剩余股权款的义务。
   鉴于天润乳业未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如期支付全部的股权转让款,
公司将督促天润乳业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同时,公司将根据法律规
定及协议约定主张违约责任的相关权利,积极准备相关诉讼工作,必要时启动法
律诉讼程序,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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