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科达制造
股票代码:600499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 2 号院 2 号楼 10 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新华联集团总部大厦 10 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
写本报告书;
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义务人在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
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
增加或减少其在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
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权益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控股 指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科达制造 指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因公司总股本减少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比例被
动增加至 5.08%,其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至 5 月 22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卖出上市公司
股本的比例降低至 5.00%的行为。
北京一中院 指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 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 2 号院 2 号楼 10 层
法定代表人 傅军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2634219X5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接受委托进行企业经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技术培训;销售百货、机械电器设备、金属材料、木材、建筑
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针纺织品、第一类医疗
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出租商业用房(不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
房);货物进出口;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食品经营(仅销售预
包装食品);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房地产开发。(“1、未经有关部
主要经营范围 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
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
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
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傅军持股 2.83%、长石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93.4%
经营期限 2001 年 6 月 15 日至 2041 年 6 月 14 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取得其他国 在公司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任职
傅军 男 董事长 中国香港 北京 否 无
傅爽爽 女 副董事长 中国 北京 否 无
冯建军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无
肖文慧 女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无
刘静 女 董事 中国香港 北京 否 无
马晨山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7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科达制造股份以外,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
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股票代码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20.01% 000620.SZ
份有限公司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8.63% 600331.SH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96% 601058.SH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13.35% 300821.SZ
份有限公司
新华联国际置地有限
新丝路文旅有限公司 54.79% 00472.HK
公司
新华联国际投资有限
新丝路文旅有限公司 6.73% 00472.HK
公司
除以上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月 14 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对新华联控股、新华联矿业有限公司、新华联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新华联资源开发投资有限
公司、内蒙古和鑫贸易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施实质
合并重整。2024 年 2 月 23 日,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批准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
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
司的实质合并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新华联控股持有的 100,519,652 股科达
制造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约 5.16%)属于重整计划的偿债资源,将在重整计
划执行期间进行处置变现,执行期限为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一年。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为执行上述重整计划,由此导致新华联控股持有的股份数
量减少 1,528,100 股,使得其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
降低至 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新华联控股所持有的科达制造股份为上述重整计划中的偿债资源,将在重整
计划执行期间进行全部处置变现,由此导致其持有的科达制造股份减少。其中,
新华联控股计划在 2024 年 5 月 7 日至 2024 年 8 月 6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其持有的部分科达制造的股票,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此外,
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 81,341,152 股无限售流通股将被司法拍卖,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比例为 4.24%。具体内容详见科达制造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2024 年 5 月
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
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并终止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重整程序,新华联控股持有的
源,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进行处置变现。
为执行上述重整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4 年 5 月 7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集中交易系统卖出上市公司 3,098,7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约 0.16%),
使得其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占当期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降低至 5.00%。
减少,新华联控股对公司的持股比例由 5.00%被动增加至 5.08%。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至 5 月 2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集中交易系统卖出上市公司 1,528,100 股,使得其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降低至 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因公司实施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导致总股本减少,股东新华联控
股持股比例由 5.00%被动增加至 5.08%。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比例
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新华联控股 无限售条件
有限公司 流通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
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
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份变动类型 股份数量 交易价格区间 变动比例%(占
交易时间
(增持/减持) (股) (元/股) 当前总股本)
减持 1,528,100 9.95-10.12 0.0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前述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
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根据中国证
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民事裁定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佛山市
股票简称 科达制造 股票代码 6004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册地 北 2 号院 2 号楼 10 层
增加 ? 减少 ? 不变,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持股数量: 97,420,952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比例: 5.08%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因公司实施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导致总股本减少,股东新华
联控股持股比例由 5.00%被动增加至 5.08%。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数量:1,528,100 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0.08%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至 5 月 22 日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 否 ?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 否 □
该上市公司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本页无正文,为《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