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长海转债,债券代码:123091)550
万张并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上市。根据《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当公司发生派送
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
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
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设调整前转股价为 Po,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调整后转股价为 P(调
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o+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时:P=(Po+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Po-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时:P=(Po-D+A×K)/(1+N+K)。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
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
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
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
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
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
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来制订。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0,870,037.90 元(含税),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
有关规定,公司对“长海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长海转债”的转股价
格由 16.24 元/股调整为 16.1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5 月 18 日(除
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5)。
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 元
(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1 年 6 月 29 日起
至 2026 年 12 月 22 日为转股期。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
后公司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
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
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根
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长海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长海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6.14 元/股调
整为 15.9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81,743,208.80 元(含税),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
对“长海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长海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99 元/股
调整为 15.7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
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 2023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分配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长海转债(债
券代码:123091)自 2021 年 6 月 29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22 日为转股期,公司总
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可能发生变化。此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若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
因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本次权益分派期间,“长海转债”已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起暂停转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长海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408,716,549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股份数量为 393,5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
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本基数为 408,323,049 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
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
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10=61,248,457.35 元/408,716,549*10=1.498555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
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498555 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长海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P=Po-D=15.79
-0.1498555=15.64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调整后 “长海
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15.6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
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