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
及外籍员工。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首
次授予日为2024年5月22日,以14元/股的价格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381万股限制
性股票,以1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02名激励对象授予595.20万股限制性股票,合
计授予976.20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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