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的
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海
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
”)和《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海
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注销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业绩考
核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条件,公司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第三期 414.15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 董事会已取得公司
期权注销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