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股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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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的393,500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93,500股后的408,323,0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61,248,457.35元(含
税)。
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61,248,457.35 元/408,716,549*10=1.498555 元(保留六位
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
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98555 元/股。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以公司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股份)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
经营需要。长海转债(债券代码:123091)自 2021 年 6 月 29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22 日为转股期,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可能发生变化。此外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
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
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
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海转债”已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起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长海转债暂停转股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408,716,549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股份数量为 393,5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
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本基数为 408,323,049 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93,500
股后的408,323,049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8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21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债券代码:123091)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长海转债”转股价格为
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4-035)。
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
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
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10=61,248,457.35元/408,716,549*10=1.49855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
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98555元/股。
   七、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机构: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塘桥村
   咨询电话:0519-88712521
   咨询传真:0519-88712521
   咨询联系人:费伟炳、范福美、尹怡
   八、备查文件
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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