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智控: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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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43          证券简称:万通智控              公告编号:2024-037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
因此,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
日 总 股 本 剔 除 已 回 购 股 份 827,900.00 股 后 股 份 为 基 数 ( 现 有 总 股 本 为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6,667,536.00元(含税)。
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 229,172,100.00 股×0.1600000 元/股
= 36,667,536.00 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
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36,667,536.00÷230,000,000.00×
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 0.1594240 元/股。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
价-0.1594240 元。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配方案:以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
人民币(含税)。
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实际分红总额公
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按“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
总额”的原则相应调整。
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亦未发生变化。
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参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现金分红总
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 229,172,100.00 股×0.1600000 元/股=
金 分 红 金 额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 10=36,667,536.00 ÷ 230,000,000.00 ×
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 0.1594240 元/股。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
价-0.1594240 元。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项
也同步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昌达路 122 号
   咨询联系人:李滨
   咨询电话:0571-89181281
   传真电话:0571-89361222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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