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债券代码:127082 债券简称:亚科转债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250,183,651 股扣除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15,837,354 股后的股本 1,234,346,29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25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 401,162,546.53 元人
民币;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期间,
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
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
调整。《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的《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司现将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50,185,911 股扣除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 15,837,354 股后的股本 1,234,348,55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
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
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
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4999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
缴税款0.32499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30
日。
四、关于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除权除息价的计算方式:按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
红的股份)计算,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息价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1,250,185,911股=0.3208823元/股,结果截取小数点后七位)。综上,公司2023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息价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的除息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208823元/股。
五、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法
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21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七、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或授
予)价格、回购价格将进行调整,本公司将届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
露。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里河东路58号
咨询联系人:沈琳、王雨声
咨询电话:0510-88278652
传真电话:0510-88278653
九、备查文件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