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8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以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份总额 1,039,516,992 股为基数,
案为: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250000 元(含税),共计
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次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
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
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生变化。
案一致,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具体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具体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250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92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5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25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除权除息日为: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4 年 5 月 21 日至登记日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轨道交通大厦 38 楼本公司投资证券
部
咨询联系人:林永森
咨询电话:0769-88999292
传真电话:0769-88999292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