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9 证券简称:小熊电器 公告编号:2024-036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
价如下: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86,376,438.80 元/156,855,099 股=1.1882077 元/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
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9 日)收盘价-1.1882077 元/股。
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
例不变。
致的。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现有总股本 剔除已回购股份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0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参考价如下: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
份)=186,376,438.80 元/156,855,099 股=1.1882077 元/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9 日)收盘价-1.1882077 元/股。
限公司、永新县吉顺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龙少宏承诺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即 34.25 元/股。如有派息、送股、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
为 21.84 元/股。
价格上限从 75.00 元/股调整为 73.81 元/股,自 2024 年 5 月 30 日起生效。具体
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元/股,从 2024 年 5 月 30 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小熊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及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另行履行审批程序予
以调整并公告。
七、咨询机构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富安工业区富兴路 3 号
咨询联系人:刘奎、郑文韬
咨询电话:0757-29390865 传真电话:0757-23663298
特此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