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4-026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杨名
杰持有公司股份 434,570 股,持股比例为 0.0754%。副总经理卢毅持有公司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董事杨名杰,副总经理卢毅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日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分别减持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08,642 股、169,380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88%、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根据公司股本变动对本
次减持计划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数量仍不会超过其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股东身份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名称 (股) 比例
杨名杰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34,570 0.0754% 其他方式取得:434,570 股
卢毅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77,520 0.1175% 其他方式取得:677,520 股
注 1、表格中杨名杰、卢毅“其他方式取得”为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取得、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取得及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股转增 0.4 股)取得。其中,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个限售期的
股份已于 2023 年 6 月 8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第二个限售期的股份将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第三个限售期的股份尚未解除限售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注 2、总股本数量为本公司公告日股本总数。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杨名杰 434,570 0.0754% 杨文庆之父
杨文庆 9,800 0.0017% 杨名杰之子
合计 444,370 0.0771%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股东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原
减持方式 理价格
名称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来源 因
区间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4/6/14 ~ 按市场 个人资金
杨名杰 其他方式取得
超过:108,642 股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4/6/14 ~ 按市场 个人资金
卢毅 其他方式取得
超过:169,380 股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上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根据公司股本变动对本次减持计划数量进行相
应调整,减持数量仍不会超过其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25%。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持有的股份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人员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人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
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上述承诺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公司 2019 年 7 月 16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景津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的。本次减
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
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
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