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4-062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时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名单及授予期
权份额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资格与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均符合《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3)。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
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1)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的股票期权授权日为2024年5月21日,该授权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权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公司确定的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除对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期权数量进行了调整之外,本次被授予股票
期权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综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
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以2024年5月21日为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52名激励对象授
予21,995.00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