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施德: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5-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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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具
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预案》,具体为: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239,281,8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
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
应调整。
致。
未超过 2 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39,281,806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
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
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
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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