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 录
议案十二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77
议案十三 关于审议《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79
议案十五 关于申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资格并开展做市交易业务的议案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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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6 月 7 日(星期五)14:00
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 35 号庄家金融大厦 2321 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日期:2024 年 6 月 7 日(星期五)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日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
三、宣读并审议议案(含股东发言和提问环节)
四、推举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五、现场投票表决
六、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七、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八、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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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须 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财达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
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
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四、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两个工作日,向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登记。股东发言主题应与会议议案相关,简明扼要,并通过书面方
式提交发言或质询的问题,每一股东发言不超过 3 分钟,发言总体时间控制在
言顺序为在“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的先后顺序。
由于本次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
证在“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的股东均能在股东大会上发言。除涉及公司商业秘
密、内幕信息外,主持人可安排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集中回答股东提问。
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 30 分钟以内。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
东发言。
六、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
在投票表决时,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
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会议开始后请全体参会人员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大会
的正常秩序。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
八、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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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法律法规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
全面总结 2023 年度经营活动、董事会主要工作、董事履职等情况的基础上,对
会工作报告》(详见本议案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以审议。
附件 1: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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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现将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或“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和 2024 年度的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题教育为契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自觉用
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促进发展。一年来,公司领导班
子团结一心带领广大员工,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宗旨,准确把握创新、协调、
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践行“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
围绕“治理完善、服务专业、风险可控、业绩优良”的现代金融企业建设目标,
以“活机制、强团队、提质量、增效益”为抓手,坚持实现由弱到强新发展的中
心任务不动摇,坚持转型升级改革攻坚的总方向不偏离,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奋
勇拼搏的劲头、坚韧不拔的毅力,全面推动公司市场化经营体制机制改革向纵深
发展,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转型升级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 467.02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15.82
亿元,分别较上年末增加 6.43%、增加 3.98%。2023 年,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新业务布局,多措并举构建自营投资业务稳定盈利模式,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同比大幅增加,同时,在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公司坚持“主动管理”为核
心,秉持金融服务实体、服务居民财富管理的理念,资产管理计划数量、管理资
产规模以及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同比均显著增加。
二、2023 年董事会主要工作
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忠实履职,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达到
了高标准的治理要求,推动公司规范健康发展。2023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
议 10 次,审议通过议案 70 项,召集股东大会 3 次,审议通过议案 35 项。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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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审议议案 15 项;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
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3 次,审议议案 5 项,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良好支
持。2023 年,公司董事会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体系,完善公司治理
一是持续深化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党委聚焦把方向、管
大局、促落实,支持董事会落实职权、依法决策,协调经理层履行职责、抓好落
实。公司党委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积极探索新形势
下加强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以全力推进“四强四融、守正共赢”党建品
牌建设为抓手,坚持把党的建设融入公司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坚持把公司发展
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一流党建引领一流券商建设,推动公司创建一流企业
持续走向深入。
二是持续完善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相互融合、协同高效的公司治理制度
体系,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运作提供制度保证。年内,新订《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等 4 项治理制度,并对《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和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多项治理制度进行了完善修订。
三是持续加强董事会、管理层建设。2023 年 11 月,因一名独立董事任期届
满且连任时间达到六年,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确保了董事会的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因监事会主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名监事工作调整,经
公司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完成 2 名监事选聘。
四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
董办法》),推动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落实落地。做好《独董办法》政策解读,组
织培训,确保公司董监高切实领会各项改革要求;严格按照《独董办法》选聘程
序和要求,完成新任独立董事补选;进一步优化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将原“提
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设为“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以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细则中有关条款,根据《独董办法》进行适应性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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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支持独立董
事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积极借助资本市场融资,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综合竞争能力与风险抵御能力,不断提高
服务客户、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水平,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等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启
动上市后首次资本市场再融资项目。
发行窗口,努力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截止 2023 年末,公司共发行三
期债券,分别为 4 月 20 日,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债一期),规模 20 亿元,票
面利率 2.79%;8 月 7 日,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规模 25 亿元,票面利率 3.08%;9 月 22 日,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
期公司债(第二期),规模 15 亿元,票面利率 2.68%。有效补充了公司营运资
金,为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三)持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则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公平
地进行信息披露,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是为规范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
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二是认真做好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披露,2023 年度,公司编制并发布公告 100 篇,主要包括《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度社会责任暨 ESG 报告》《2023 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关于变更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
告》等,向投资者及时、准确、完整地传递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信息;三是根据
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公司年度报告编报要求,如期向各业务监管机构信息系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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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2022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业务报告等文件,并按要求及时在中国证券业协
会网站和公司网站披露。
(四)积极履行合规管理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营
公司始终秉承“合规促发展、风控增效益”的经营理念,董事会高度重视合
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对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公
司董事会审议并批准了年度合规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
报告,并对合规负责人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考核;建立了与合规负责人的沟
通机制,合规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列席公司董事会,有效保障合规
负责人行使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情权、调查权和独立性。2023 年,公司合规管
理环境良好;合规负责人、合规管理部及各层级合规管理人员能够充分履职;经
营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能够与外部法律、法规和准则相一致,能够根据外部法律、
法规和准则的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公司能够严格执行经营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等问题,公司对纳入评估范围的业务与
事项均已实现了相应控制。
公司始终坚信以诚信为本才能赢得市场、以合规为纲才能持续发展,将诚实
守信、合规稳健融入发展理念,合规经营、严控风险。公司建立了“董事会—监
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合规负责人—合规管理部—各部门及分支机构”的合规管
理体系。董事会高度重视公司经营的合规性,承担了有效管理公司合规风险的责
任,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积极践行并推广合规文化,有效行使重大决策和
监督功能职能。年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审议并批准了年度合规报
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合规有效性评估报告等报告,审议了《洗钱风险管理制
度》《廉洁从业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合规负责人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督
促公司管理层解决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履行了相应的管理职责;建立了与合
规负责人的沟通机制,合规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列席公司董事会,
有效保障了合规负责人履职所必须的知情权、调查权和独立性。2023 年,公司
合规管理环境良好,各层级均能够积极有效履行合规管理职能,未发生重大合规
风险事件。
(五)落实全面风险管理职责,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通过持续对标一流券商,优化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等措施,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
体系和运行机制,着力提升专业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一是实现风险管理数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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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新突破,自主研发建设的“风控一体化”平台,推动风险管理“纵向专业化
+横向一体化”的提升。二是优化“同同系统”,通过多维度实时展示客户风险
情况,提升风险信息的集中化管控能力。三是持续优化公司市场风险、信用风险
和流动性风险计量模型,不断提升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及报告能力。四是加强
子公司风险管控,通过系统全覆盖、定期报告及培训相结合,巩固全覆盖风险管
理体系。五是有效推进存量风险项目的处置工作,风险资产规模稳步下降。2023
年,公司主要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规定,流动性状况良好,实现了各业务
的稳健发展。
(六)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维护投资者关系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效建立并畅通与投资者交流沟
通的渠道,积极、合理组织安排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一是进一步加强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者坦诚沟通,加强互动,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9 月 13 日和 10 月 27 日,以网络直播或网络互动的方式,组织召开的年度、
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的业绩说明会,并于 5 月 30 日参加由河北证监局、河北省
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3 年河北辖区上市公
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累计回答投资者各类提问 24 次;二是全年接听投
资者热线电话 18 次,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投资者提问 32 次,在遵
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下,切实回应投资者需求,解答投资者关心关切问题,
努力向投资者展现全面真实的上市公司,增加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在保证公司
规范运作的前提下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
(七)持续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履行国企社会责任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
效衔接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河钢集团、“五
包一”联席会议工作部署,积极响应中国证券业协会发起的“一司一县”结对帮
扶行动倡议,持续发挥资本市场支持帮扶地区发展作用,与 5 家国家乡村振兴区
(县)和 2 个结对帮扶村深度合作,采取多种创新方式,在金融、产业、消费、
公益、人才、文化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区(县)全面支持,以金融科技赋能乡村
振兴。
三、2023 年董事履职情况
(一)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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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公司法》)及监管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依法合规、
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保障决策程序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达到了高标准的治理
要求,推动公司规范健康发展。在日常工作中,公司董事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
状况,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谋划公司经营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为董事会、股东大
会决策提供了充分的决策依据。2023 年,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 10 次,根据《公
司章程》及股东大会授权,对《关于审议<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募资产管理
计划 2022 年第 4 季度报告>的议案》等 70 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董事在充分
了解情况、表达专业意见的基础上,均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了有效决议。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自 2023 年 11 月 10 日起,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原“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设为“提名委员会”
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应的工作细则,明确了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的权责和决策程序,有效保障了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健全,治理机制完善有效。
议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10 次,风险管理委员会 5 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3 次。各位委员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特长,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各专业委员会职
责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专业化的合理意见建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
水平。
(三)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 4 名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公司监督
管理条例》《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并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第十五次、第十七次、第二十次会议
及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第十五次会议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充分发挥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董事薪酬情况
除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外,其他外部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公
司内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决定。
(五)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实际参加董事会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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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实际参加董事会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翟建强 10 10 0 3
张 明 10 10 0 3
庄立明 10 10 0 3
孙 鹏 10 10 0 3
张 元 10 10 0 3
唐建君 10 10 0 3
韩 旭 10 10 0 3
张宏斌
(已离任)
李长皓 10 10 0 3
韩永强 10 10 0 3
王慧霞 10 10 0 3
贺季敏
(新任)
报告期内,未有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形。
四、2024 年董事会工作思路
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经济工
作会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刻理解“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义,以
服务客户、服务企业、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积极把握居民理财需求、机构投资
者大发展的战略机遇,深刻构建“财富管理、证券投资、投资银行、资产管理”
四轮驱动的业务发展格局,推动核心业务创新创效,增强市场化改革活力动力,
强化合规风控管理提质增效,推动公司实现更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以“打造‘特色化、精品化’区域一流券商”战略发展目标为引领,通过聚
焦落实“356”工作思路,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上台阶:聚焦“三个坚持”持续
发力,即坚持内生发展与外延扩张“双轮驱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在融入河钢集
团及我省产业发展需求中做大做强,坚持在服务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需求中实现新
突破;聚焦财富管理、证券投资、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及各子分公司“五大业务
板块”,坚持对标行业、担当有为,全方位提升公司业务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
党的建设、市场化改革、人才强企、科技赋能、合规风控质效、文化引领“六大
支撑作用”,全面激活公司发展内生动力,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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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法律法规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就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本议案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以审议。
附件 2: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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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
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重大决策、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合规管理、风险控制、
内部控制及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在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方面积极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有效地维护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一、2023 年监事会监事调整情况
报告期公司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付继松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向监事
会递交了《辞职报告》。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选举苏东淼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日止。
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周立占先生因工作调整,向监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
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第十四次会议提名苏新娣女士为第
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苏新娣
女士担任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2023 年监事会总体工作情况
(一)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重大事项
效决议。具体情况如下表:
会议届 召开日
审议议案
次 期
第三届 4.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 2023 年 3 5.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
第八次 月7 日 订稿)的议案
会议 6.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第三届 2023 年 4 1. 关于审议《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 月 20 日 2. 关于审议《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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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次 3. 关于审议《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 4. 关于审议《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三届
监事会 2023 年 4
第十次 月 28 日
会议
第三届 4.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监事会 2023 年 5 的议案》
第十一 月 30 日 5.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二
次会议 次修订稿)的议案》
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第三届
监事会 2023 年8 1. 关于审议《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二 月28 日 2. 关于审议《2023 年半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次会议
第三届
监事会 2023 年10
第十三 月16 日
次会议
第三届
监事会 2023 年10 1. 关于审议《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四 月24 日 2. 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次会议
(二)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情况汇报
报告期监事会通过召开工作会议的方式,听取了公司各相关部门内部监督工
作情况汇报,并就公司财务活动、经营活动、合规风控和内部控制等重点关注的
问题和事项进行沟通和讨论,监事们就各自关注的问题和事项进行了询问和了
解,有效履行了日常监督职责。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监事与各部门之间的沟
通,为监事会日常监督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开展实务培训,提高监事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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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监事会开展了监事专业履职能力培训,对近年来各监管部门和自律组
织的新政策法规进行了系统学习,对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编制的《上市公司监事会
工作手册》进行了深入研讨,为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保障。通过培训活
动,各位监事加深了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和掌握,促进了团队的沟通和交流,明确
了工作的方向和重点,提升了监事履职的意识和能力。
(四)列席重要会议,关注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监事依法依规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职工监事按规定列席了董
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出席、列席上述会议,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
规定出席会议情况,审阅公司各项工作报告,对各项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合规性进
行监督,并对公司财务活动、经营活动、合规风控和内部控制等相关工作进行重
点关注,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关注信息披露,规范公司信息管理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跟踪与关注,对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以及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各环节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记录等
情况进行了监督,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六)关注审计机构聘用,审核程序的合规性
报告期监事会对照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规定,对公司续聘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外部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查
监督。通过审查,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方式、程
序和相关审批事项等基本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的规定。
(七)整合内部监督资源,有效落实专项监督
报告期监事会充分利用公司稽核审计、计划财务、合规风控、法律事务等部
门的内部监督力量,联合开展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重大事项及大额资金
使用、反洗钱管理、信息技术管理等专项检查、审计、评价等专项监督工作,进
一步促进了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三、2023 年度专项监督情况
(一)公司财务及定期报告专项检查
报告期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司的定期报告、会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中审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报进行了全面审计,出具了标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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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审计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资金状况良好;定期报告及摘
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合法,报告内容及格式符合监管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
实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重大事项、大额资金使用专项检查
报告期监事会联合稽核审计部等相关部门开展了对公司 2022 年全年、2023
年上半年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和财务
资助、大额资金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检查,并对公司 2023 年下半年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往
来的审议程序进行了持续关注与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制度层面对上述重大
事项、大额资金等的开展进行了规定,能够保持对公司经营活动重要事项的重视
并加强管理;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
整体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资金往
来均属经营活动正常往来,符合公司规范,未发现违规情况。
(三)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
报告期监事会联合公司各相关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情况进行了监督
评价。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依照各项监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健
全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已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
(四)反洗钱专项监督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反洗钱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公司相关部门一起开展了
反洗钱管理专项审计活动。通过走访各相关部门听取汇报、交流询问、实地检查、
查阅资料等,对公司反洗钱管理进行了全面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贯彻落
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反洗钱各项管理工作,有效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
风险;能够不断完善反洗钱内控机制,夯实全面洗钱风险管理的环境和基础,提
高洗钱风险管理质效。
(五)信息技术管理专项监督
报告期监事会联合稽核审计部、信息技术中心等有关部门,通过实地检查、
走访交流、查阅工作留痕等方式,开展了信息技术组织架构及运行机制、信息系
统建设及合规与风控管理等情况的专项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持续加大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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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系统建设投入,规范信息技术管理,完善各项业务系统功能,防范信息技术风
险,保障了公司信息系统的合规、安全和稳定运行。
四、2024 年监事会重点工作
务,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更好地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作用,有效助力公
司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完善运行机制,保障监督履职高效有序
公司监事会将遵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持续优化运作机制、完善制度
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效能。通过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细化和明确各种
工作留痕,创新和丰富工作的方式方法,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检查监督活动,保
障监事会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准确把握监督方向,促进监督检查走深走实
公司监事会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监管动态,围绕公司发展大方向,主动研
判面临的新情况、新变化,扎实开展履职监督、财务监督、内控合规及风险控制
监督、信息披露监督、重大事项专项监督等工作,以独立、客观、公正、严谨的
工作态度,充分履行法定职权,不断深化监督工作,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三)继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事综合履职能力
公司监事会将进一步加强监事履职能力建设,继续通过参加行业培训、同业
交流等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全体监事及时了解行业最新发展动态,学习最新证券
业务知识,掌握行业监管政策变化,充分借鉴同行业先进的公司治理实践,不断
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监事会整体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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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审议《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
勤勉履职,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现任四位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本议案附件),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
请予以审议。
附件 3-1: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长皓)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附件 3-1: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李长皓)
本人李长皓,作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财达证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2023 年度忠实、勤
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
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李长皓,198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律师。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1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 年 8 月至今任国浩
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2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财达证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财达证券股份;本人及直系
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财达证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
的股东或者在前五名股东任职、未在财达证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任职;本人非与财达证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
职;本人没有为财达证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且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上述情形。
综上,经自查,截至本报告提交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关于独立董事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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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性的相关要求,并已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的任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 5 个专门委员会。2023 年度本人在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的任职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 独立董事姓名 专门委员会职务
风险管理委员会 李长皓 委 员
审计委员会 李长皓 委 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李长皓 委 员
备注:经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将“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设为“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保持独立判断,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
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内控管理、风险管理、治理制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等议案,在会前与经营管理层、董事会办公室及议案事项涉及的部门进行
充分沟通,并就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
占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不存在发表保
留意见、反对意见或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报告期内,财达证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审议通过议案 35 项,董事会召
开会议 10 次,审议通过议案 70 项,本人亲自参加了全部会议,并对公司提交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预审事项均出具了同意的表决意见。2023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战略与 ESG 风险管理 审计 提名、薪酬与考核
姓名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李长皓 - 5/5 10/10 3/3 10/10 3/3
(二)日常履职及现场工作情况
规定时间要求,包括出席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列席股东大会,出
席公司业绩说明会,参加董事会调研等。同时,本人还利用外出培训的机会,通
过实地走访公司分支机构,进一步了解一线业务开展情况,并就分支机构业务中
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给予工作建议。日常通过《公司简报》、会议材料等方式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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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相关资料,在参加现场会议期间与公司经营层和其他董事充分交流,详细了
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健全和执行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前认真阅读各项议案,对议案背景和决策事
项进行充分了解,会议中积极发表意见和参与讨论,确保在重要事项决策中作出
准确判断。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履职,设置了独立董事工作室,及时提供独
立董事履职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和报告等文件,为独立董事现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
条件。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
公司拟向包括控股股东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
(含三十五名)的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公司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因此,公司需要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的方案、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调整、补充,并需要与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
的议案》等 9 项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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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合理、定价方式
公允,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业务健康
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交易价格合理、
公允,且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会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基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中仅《关于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认可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
项,并同意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同时,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唐
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构成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经审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且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会履行必
要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
同意《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公
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
(1)相关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
(2)相关关联交易均系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有利
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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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相关关联交易而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4)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唐建君、庄立明、孙鹏、韩旭回避了
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017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500,000,000.00 股,发行价为 3.7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88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51,320,754.72 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收
到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828,679,245.28 元,该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汇
入公司开立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包含增值税)
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14,542,688.66 元。
财达证券按照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A 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
使用了上述募集资金,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已按承诺用途使用完毕,
财达证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四)计提资产减值情况
报告其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指导意见和公司《金融资产减值管理办法(试
行)》与《金融资产减值模型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
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
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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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上对《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进行了预审,并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该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
任时间不得超过 6 年。截至 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宏
斌先生任期届满,向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因张宏斌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
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合规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的新任
独立董事正式就任前,张宏斌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
责。
依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贺季敏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候选人提供的任职申请材
料进行审核,未发现其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和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独立董事的情形,其具备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和条件。贺季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
者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独立性要求。
贺季敏女士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送了贺季敏女士候选独立董事资格备案材料,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我们认为,被提名人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具备履行独立董事所必须
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工作。公司的提名、审议、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提名贺季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本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本人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上对《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
说明》进行了预审,并作为独立董事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审议<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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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公司治理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推动业务转型提升市场竞争力等年度重
点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薪酬考核的内部管理制度,
经综合评价,董事会成员勤勉履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等
情形,我们同意 2022 年度董事会全体成员考核评价结果为“称职”;2022 年度
公司董事薪酬发放情况符合公司薪酬考核内部管理制度及河北省国资委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同意《公司董事 2022 年
度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人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考核及薪酬
情况专项说明》进行了预审,并作为独立董事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忠实履职,积
极贯彻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坚持目标导向,为实现各项业务平稳发展做出了积极
的贡献。根据《公司章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内部管理制度,经综合评
价,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等情形,
我们同意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结果为“称职”;2022 年度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符合公司薪酬考核内部管理制度及河北省国资委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 2022 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六)业绩预告及情况
报告期内,财达证券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报公告》。公司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了
信息披露,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的实际数据和指标
不存在重大差异。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第四次会议上对《关于续聘 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预审,并在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了《关于续聘 2023 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此外,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经综合评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公司
相关选聘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
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外部审计机构,
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并同意相关审计费用的金额和确定方式。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财达证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审
议<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
式,以总股本 3,24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324,500,000.00 元。根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 2022 年合并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3.64%。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第四次会议上对《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预审,并作为独立董事发表
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
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同意《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独立董事积极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已在公司招
股说明书及公司定期报告、公司相关公告中充分披露。2023 年,公司及股东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履行相关承诺,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
露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公司以投资者
需求为导向,在信息披露规定允许的前提下,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障投资
者的知情权,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持续关注、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有关工作的执行
情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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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 年度合规报告》《2022 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及授权事项》《2022 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等报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此外,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还审阅了《2023 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2022 年度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2 年度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内部检查报告》《2023 年
半年度稽核审计工作报告》及《2023 年三季度稽核审计工作报告》。
公司按照内控建设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
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因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建立覆盖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与全体员工各层级,贯彻决策、执行与监
督各环节,覆盖公司及所属单位各项业务和管理事项的内部控制体系。独立董事
通过审议上述议案,认为公司内控机制有效、运作情况良好,能够有效保障公司
的健康发展,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情形。
(十二)发行股份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等 11 项
议案,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的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有助于优化公
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表决程序及相关文件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充分尊重独立董事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提出的建议,决策科学高效,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各自专业特长,对公司重
大决策事项均进行了充分讨论和审议,为董事会高效、科学决策提供建议,保障
公司重大事项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切实有效运作。
(十四)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各项工作,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积极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在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作
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多次且充分的沟通,全面了
解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进度安排、年审审计重点、目前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重大审计事项的审计情况等内容,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严格监督;本人认
真审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认为审计结果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并投入到社会公众股东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关
注上证 E 互动平台中小股东在线提问,多渠道了解有关公司的报道和信息,进
一步畅通投资者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渠道,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独立、公正、审慎
地发表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充分发挥业务专长,为促
进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力量。2024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履职,本着为
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专业
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支持,保持与经理层之间的沟通和联系,积
极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稳健经营和高
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李长皓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附件 3-2: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王慧霞)
本人王慧霞,作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财达证券”)
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
实、勤勉履职,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王慧霞,196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教授职称。1984 年 7 月至 1998 年 10 月,任河北财经学校教师;1998 年 11 月至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2022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财达证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财达证券股份;本人及直系
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财达证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
的股东或者在前五名股东任职、未在财达证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任职;本人非与财达证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
职;本人没有为财达证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且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上述情形。
综上,经自查,截至本报告提交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关于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并已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的任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 5 个专门委员会。2023 年度本人在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 独立董事姓名 专门委员会职务
提名委员会 王慧霞 主任委员
备注:经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将“提名、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分设为“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保持独立判断,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
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内控管理、风险管理、治理制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等议案,在会前与经营管理层、董事会办公室及议案事项涉及的部门进行
充分沟通,并就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
占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不存在发表保
留意见、反对意见或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本人对公司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
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出具了同意的表决意见。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战略与 ESG 风险管理 审计 提名、薪酬与考核
姓名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王慧霞 - - - 3/3 10/10 3/3
(二)日常履职及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照规定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认
真预审各项议案,对议案背景和决策事项进行充分了解,会议中积极发表意见和
参与讨论,确保在重要事项决策中作出准确判断。本人忠实、勤勉、尽责履职,
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并保持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联系,
日常通过公司简报、工作报告、电话沟通、邮件等多种形式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
注媒体刊载的相关报道,并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多次听取经理层
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规定时间要求,包括出席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列席股东大会等多种方
式,并充分利用外出培训的时间,实地调研走访了公司分支机构,深入了解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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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的开展情况,并就分支机构在业务开展中遇到的问题给予专业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
公司拟向包括控股股东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
(含三十五名)的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公司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因此,公司需要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的方案、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调整、补充,并需要与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
的议案》等 9 项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合理、定价方式
公允,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业务健康
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交易价格合理、
公允,且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会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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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基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中仅《关于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认可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
项,并同意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同时,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唐
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构成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经审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且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会履行必
要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
同意《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公
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
(1)相关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
(2)相关关联交易均系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有利
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3)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相关关联交易而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4)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唐建君、庄立明、孙鹏、韩旭回避了
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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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017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500,000,000.00 股,发行价为 3.7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88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51,320,754.72 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收
到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828,679,245.28 元,该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汇
入公司开立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包含增值税)
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14,542,688.66 元。
财达证券按照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A 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
使用了上述募集资金,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已按承诺用途使用完毕,
财达证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四)计提资产减值情况
报告其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指导意见和公司《金融资产减值管理办法(试
行)》与《金融资产减值模型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
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
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上对《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进行了预审,并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该
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
任时间不得超过 6 年。截至 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宏
斌先生任期届满,向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因张宏斌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
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合规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的新任
独立董事正式就任前,张宏斌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
责。
依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贺季敏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候选人提供的任职申请材
料进行审核,未发现其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和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独立董事的情形,其具备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和条件。贺季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
者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独立性要求。
贺季敏女士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送了贺季敏女士候选独立董事资格备案材料,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我们认为,被提名人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具备履行独立董事所必须
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工作。公司的提名、审议、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提名贺季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本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本人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第三届董事会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上对《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
专项说明》进行了预审,并作为独立董事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审议<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勤勉尽责,忠实履职,为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健全公司治理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推动业务转型提升市场竞争力
等年度重点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薪酬考核的内部
管理制度,经综合评价,董事会成员勤勉履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受到监管
部门处罚等情形,我们同意 2022 年度董事会全体成员考核评价结果为“称职”;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委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同意《公司董事
(2)本人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第三届董事会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考核及
薪酬情况专项说明》进行了预审,并作为独立董事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忠实履职,
积极贯彻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坚持目标导向,为实现各项业务平稳发展做出了积
极的贡献。根据《公司章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内部管理制度,经综合
评价,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等情形,
我们同意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结果为“称职”;2022 年度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符合公司薪酬考核内部管理制度及河北省国资委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 2022 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六)业绩预告及情况
报告期内,财达证券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报公告》。公司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了
信息披露,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的实际数据和指标
不存在重大差异。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其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
聘 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经综合评价,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公司相关选聘决策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外部审计机构,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相关审计费
用的金额和确定方式。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财达证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审
议<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式,以总股本 3,24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324,500,000.00 元。根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 2022 年合并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3.64%。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
发展,同意《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独立董事积极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已在公司招
股说明书及公司定期报告、公司相关公告中充分披露。2023 年,公司及股东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履行相关承诺,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
露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公司以投资者
需求为导向,在信息披露规定允许的前提下,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障投资
者的知情权,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持续关注、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有关工作的执行
情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 年度合规报告》《2022 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及授权事项》《2022 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等报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此外,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还审阅了《2023 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及《2022 年
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2 年度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内部检查报告》《2023
年半年度稽核审计工作报告》《2023 年三季度稽核审计工作报告》。
公司按照内控建设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
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因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建立覆盖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与全体员工各层级,贯彻决策、执行与监
督各环节,覆盖公司及所属单位各项业务和管理事项的内部控制体系。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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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审议上述议案,认为公司内控机制有效、运作情况良好,能够有效保障公司
的健康发展,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情形。
(十二)发行股份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等 11 项
议案,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的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有助于优化公
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表决程序及相关文件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充分尊重独立董事
提出的建议,决策科学高效,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各自专业特长,对公司重
大决策事项均进行了充分讨论和审议,为董事会高效、科学决策提供建议,保障
公司重大事项顺利推进。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切实有效运作。
(十四)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履行合规信息披露各项义务,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维护全体投
资者利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在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作
为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多次且充分的沟通,全面了解公司 2022 年度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审计工作进度安排、年审审计重点、目前审计工作开展情况、重大审计事项的审
计情况等内容,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严格监督;本人认真审核 2022 年度
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认为审计结果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并投入到社会公众股东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中,主
动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及信息,及时关注公司在上证 E 互动平台回答中小股东
在线问题,进一步畅通投资者全面深入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促进公司透明度持
续提升。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业务专长,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独立、
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024 年,本
人将继续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尽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
的权利,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助力公司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王慧霞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附件 3-3: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韩永强)
本人韩永强,作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财达证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以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财达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2023 年度忠实、勤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韩永强,197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4 年 9 月至 1997 年 8 月,任河北省国际信托投资
公司内审;2000 年 4 月至 2002 年 3 月,任河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建华大街证
券营业部副经理;2002 年 4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中国民族证券石家庄建华大街
营业部副总经理;2005 年 4 月至 2005 年 9 月,任明天控股有限公司合规专员;
年 10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部长;
理;2011 年 11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总经理、
副董事长;2015 年 5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兼常务副总;2016 年 11 月至今,任玖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
年 2 月至今,兼任河北云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 年 6 月至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韩永强先生目前还担任石家庄万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注册会计师、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二)独立性说明
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财达证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财达证券股份;本人及直系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财达证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
的股东或者在前五名股东任职、未在财达证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任职;本人非与财达证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
职;本人没有为财达证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且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上述情形。
综上,经自查,截至本报告提交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关于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并已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的任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 5 个专门委员会。2023 年度本人在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的任职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 独立董事姓名 专门委员会职务
审计委员会 韩永强 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韩永强 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 韩永强 委 员
备注:经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将“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设为“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 10 次,审议通过议案 70 项,战略与 ESG 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审议议案
次,审议议案 37 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3 次,审议议案 5 项。
人所在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认真研究
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在审议公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内控管
理、风险管理、治理制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等议案前,积极与公司经
营层、计划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稽核审计部等议案事项涉及部门进行充分沟
通,并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担保、关
联方资金占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不存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在发表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或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本人对公司提交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出具了同意的表决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各类
会议情况如下:
战略与 ESG 风险管理 审计 提名、薪酬与考核
姓名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韩永强 - - 10/10 3/3 10/10 3/3
(二)日常履职及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刻领会独立董事角色的重要性和职责所在,特别是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深知责任重大。2023 年度,积极参加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会议,在会前对
议案背景和决策事项关注点等进行充分了解,会议中积极发表意见和参与讨论,
确保在重要事项决策中独立客观判断。同时,密切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财务
状况,通过公司简报、工作报告、电话沟通、邮件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公司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同时,高度关注媒体刊载的相关报道、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时间要
求,包括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参加公司业绩说明
会等多种形式,并通过到公司所属证券分支机构实际调研走访的方式,深入了解
一线业务开展情况,并就其在业务拓展中遇到的新问题,给予客观分析和适当建
议;在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本人作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
与会计师的现场沟通,多次听取年度审计的情况汇报,并从财务专业角度对公司
重点业务提出问题和工作建议。此外,还在参加现场会议期间与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其他董事会成员进行交流,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
执行情况。公司积极支持独立董事的履职,设置了独立董事工作室,以及公司各
类制度、上市公司案例分析等学习和参考资料,为独立董事尽责履职和科学决策
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司拟向包括控股股东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
(含三十五名)的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公司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因此,公司需要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的方案、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调整、补充,并需要与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
的议案》等 9 项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合理、定价方式
公允,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业务健康
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交易价格合理、
公允,且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会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基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中仅《关于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认可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
项,并同意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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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董事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同时,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唐
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构成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经审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且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会履行必
要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
同意《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公
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
(1)相关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
(2)相关关联交易均系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有利
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3)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相关关联交易而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4)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唐建君、庄立明、孙鹏、韩旭回避了
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017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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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A 股)500,000,000.00 股,发行价为 3.7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88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51,320,754.72 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收
到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828,679,245.28 元,该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汇
入公司开立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包含增值税)
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14,542,688.66 元。
财达证券按照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A 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
使用了上述募集资金,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已按承诺用途使用完毕,
财达证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四)计提资产减值情况
报告其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指导意见和公司《金融资产减值管理办法(试
行)》与《金融资产减值模型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
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
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上对《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进行了预审,并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该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
任时间不得超过 6 年。截至 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宏
斌先生任期届满,向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因张宏斌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
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合规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的新任
独立董事正式就任前,张宏斌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
责。
依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贺季敏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候选人提供的任职申请材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料进行审核,未发现其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和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独立董事的情形,其具备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和条件。贺季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
者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独立性要求。
贺季敏女士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送了贺季敏女士候选独立董事资格备案材料,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我们认为,被提名人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具备履行独立董事所必须
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工作。公司的提名、审议、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提名贺季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本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本人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上对《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
说明》进行了预审,并作为独立董事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审议<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健全公司治理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推动业务转型提升市场竞争力等年度重
点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薪酬考核的内部管理制度,
经综合评价,董事会成员勤勉履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等
情形,我们同意 2022 年度董事会全体成员考核评价结果为“称职”;2022 年度
公司董事薪酬发放情况符合公司薪酬考核内部管理制度及河北省国资委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同意《公司董事 2022 年
度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人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考核及薪酬
情况专项说明》进行了预审,并作为独立董事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忠实履职,积
极贯彻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坚持目标导向,为实现各项业务平稳发展做出了积极
的贡献。根据《公司章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内部管理制度,经综合评
价,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等情形,
我们同意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结果为“称职”;2022 年度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符合公司薪酬考核内部管理制度及河北省国资委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 2022 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六)业绩预告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就公司披露《2023 年度业绩预
报公告》事项与公司财务负责人、计划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进行了充分的事前
沟通和了解。公司披露的《2023 年度业绩预报公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的实际数据和指
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四次
会议上对《关于续聘 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预审,并在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了《关于续聘 2023 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此外,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还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意见:经综合评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公司相关
选聘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续
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外部审计机构,同意
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相关审计费用的金额和确定方式。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财达证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审
议<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
式,以总股本 3,24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324,500,000.00 元。根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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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 2022 年合并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3.64%。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四次
会议上对《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预审,并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意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
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同意《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独立董事积极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已在公司招
股说明书及公司定期报告、公司相关公告中充分披露。2023 年,公司及股东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履行相关承诺,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
露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公司以投资者
需求为导向,在信息披露规定允许的前提下,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障投资
者的知情权,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持续关注、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有关工作的执行
情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 年度合规报告》《2022 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及授权事项》《2022 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等报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此外,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还审阅了《2023 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及《2022 年
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2 年度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内部检查报告》《2023
年半年度稽核审计工作报告》《2023 年三季度稽核审计工作报告》。
公司按照内控建设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
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因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建立覆盖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与全体员工各层级,贯彻决策、执行与监
督各环节,覆盖公司及所属单位各项业务和管理事项的内部控制体系。独立董事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通过审议上述议案,认为公司内控机制有效、运作情况良好,能够有效保障公司
的健康发展,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情形。
(十二)发行股份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等 11 项
议案,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的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有助于优化公
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表决程序及相关文件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工
作,充分尊重独立董事提出的建议,决策科学高效,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各自
专业特长,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均进行了充分讨论和审议,为董事会高效、科学
决策提供建议,保障公司重大事项顺利推进。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切实有效运
作。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能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履职尽责,积极
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持续保持与经营层、董事会秘书的密切联系。
(十四)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会议精神,努力打造“治理完善、服务专业、风险可控、业绩优良”的现代金融
企业,持续关注并做好信息披露各项工作,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
极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回报广大投资者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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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在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作
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多次且充分的沟通,全
面了解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进度安排、年审审计重点、目前审计工作开展情
况、重大审计事项的审计情况等内容,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严格监督;本
人认真审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认为审计结果公允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以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了公司 2022 年度业绩说
明会、2023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和 2023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在会前与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详细沟通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及战略发展相关事项,会议
期间积极参与回应中小投资者关切的问题,了解中小投资者关注和诉求,解疑释
惑,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帮助其做出更理性、准确的投资决策,好地维护
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独立、公正、审慎地发
表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充分发挥业务专长,为公司促
进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力量。
促进公司健康规范运作。同时,不断加强与公司经理层之间的沟通和联系,运用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
权益,尤其是保障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韩永强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附件 3-4: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贺季敏)
本人贺季敏,作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财达证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贺季敏女士,197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副教授。1996 年 8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河北省肥乡县屯庄营中心校教师(期
间:于 1998 年 9 月至 2000 年 6 月,在河北大学法学专业学习,取得本科学历、
学士学位);2003 年 9 月至 2006 年 6 月,在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学习,
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06 年 9 月至今,任河北地质大学教师(期间:
于 2020 年 9 月至今在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学习,在读博士);2023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贺季敏女士目前还担任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
务所律师。
(二)独立性说明
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财达证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财达证券股份;本人及直系
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财达证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
的股东或者在前五名股东任职、未在财达证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任职;本人非与财达证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
职;本人没有为财达证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且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上述情形。
综上,经自查,截至本报告提交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关于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并已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的任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 5 个专门委员会。2023 年度本人在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的任职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 独立董事姓名 专门委员会职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贺季敏 委 员
提名委员会 贺季敏 委 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贺季敏 委 员
备注:经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将“提名、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分设为“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 10 次,审议通过议案 70 项,战略与 ESG 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审议议案
次,审议议案 37 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3 次,审议议案 5 项。
本人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正式成为财达证券独立董事,按照规定参加了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下设委员会成员的议
案》《2022 年度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了各
项议案,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并出具了同意的表决意见。
(二)日常履职及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照规定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
会前认真预审各项议案,对议案背景和决策事项进行充分了解,会议中积极发表
意见和参与讨论,确保在重要事项决策中作出准确判断。本人忠实、勤勉履职,
与公司高级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本人 2023 年 11 月 10 日履职财达证券独立董事以来,认真按照《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要求,投入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积极参与了历次的独立董事沟通会议,并保持与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级管理人员的顺畅沟通,日常通过公司简报、工作报告、邮件等形式及时了解公
司经营发展状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财达证券也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履职,为
各位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及时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汇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为独立董事科学决策、尽责履职提供了保障。
三、参加培训情况
独立董事培训,为了尽快熟悉独立董事工作内容进入角色,日常认真学习翻阅了
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范运作等监管制度,为今后更
好地发挥专业特长,审慎、独立地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奠定扎实的基础。本人将
秉承着独立、客观、谨慎的原则行使表决权,在公司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
议公司重大事项时谏言献策,积极支持和促进董事会决策的规范、科学和高效,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主动关注公司的报道及信息,及时关注公司上证 E 互动平
台回答中小股东在线问题,持续关注并投入到社会公众股东保护、中小投资者权
益保护工作中,进一步畅通投资者全面深入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促进公司透明
度持续提升。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业务专长,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独立、
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024 年,本
人将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尽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
利,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助力公司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贺季敏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四 关于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中
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详见本议案附件),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
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开披露。
请予以审议。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五 关于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路、凝聚共识,持续推动改革攻坚、转型升级再上新台阶,各项业务发展稳定。
公司编制了《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本议案附
件),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
请予以审议。
附件 4: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附件 4: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路、凝聚共识,持续推动改革攻坚、转型升级再上新台阶,各项业务发展稳定。现
将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经营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
下简称“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467.02 亿元、负债总额 351.16 亿
元、股东权益 115.86 亿元。
出 15.46 亿元、利润总额 7.70 亿元、净利润 6.06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6.06 亿元。
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结余 136.11 亿元。
报告期末母公司净资本规模为 108.84 亿元。
二、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 467.02 亿元,较年初增加 28.23 亿元,增长 6.43%;
负债总额 351.16 亿元,较年初增加 23.79 亿元,增长 7.27%;股东权益 115.86
亿元,较年初增加 4.44 亿元,增长 3.98%。
主要项目及变动原因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 年末 2023 年初 增减 主要增减原因
资产总额 4,670,192.32 4,387,880.71 6.43%
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 1,362,034.20 1,395,247.95 -2.38% 基本持平
融出资金 620,841.63 591,097.51 5.03% 业务规模上升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减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9,287.94 91,986.12 -46.42%
少
债券、股票、券商资管产品
交易性金融资产 2,330,931.92 2,061,914.33 13.05% 等投资规模及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增加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项目 2023 年末 2023 年初 增减 主要增减原因
其他资产合计 307,096.63 247,634.79 24.01%
负债总额 3,511,568.72 3,273,632.34 7.27%
应付短期融资款 354,799.64 150,303.05 136.06% 短期公司债规模增加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137,208.92 1,030,492.09 10.36% 债券回购规模增加
代理买卖证券款及应付 期货公司应付货币保证金增
货币保证金 加
应付债券 621,278.58 723,941.88 -14.18% 长期债券存续规模减少
其他负债合计 145,455.74 125,112.58 16.26%
股东权益总额 1,158,623.60 1,114,248.37 3.98% 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同比增加
注:表内数据若存在尾差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财务收支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3.17 亿元,同比上升 40.96%,利润总额 7.70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6 亿元,同比分别上升 94.59%、100.10%。
(一)主要项目及变动原因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增减 主要增减原因
营业总收入 231,687.72 164,367.54 40.96%
两融及股票质押业务利息收入同
利息净收入 9,892.77 18,109.28 -45.37%
比下降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00,741.31 99,253.47 1.50%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投资收益+公允价值 证券投资业务投资收益、公允价
变动损益 值变动收益均同比增长
其他营业收入合计 6,873.97 10,198.10 -32.60% 基差交易现货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营业总支出 154,621.07 129,255.74 19.62%
税金及附加 1,762.91 1,869.11 -5.68%
人工成本、业务宣传及广告费等
业务及管理费 149,905.89 111,535.80 34.40%
费用同比增加
信用减值损失 -2,117.07 7,592.00 -127.89% 股票质押业务减值准备转回
其他业务成本 5,069.34 8,258.84 -38.62% 基差交易现货销售成本同比下降
利润总额 76,987.85 39,564.34 94.59%
净利润 60,600.23 30,275.33 100.16%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注:表内数据若存在尾差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业务分部,各业
务分部贡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业务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证券经纪 70,142.28 30.27% 5,876.38 7.63%
证券自营 62,941.50 27.17% 50,506.93 65.54%
信用交易 29,727.06 12.83% 30,503.32 39.58%
资产管理 16,921.00 7.30% 1,865.69 2.42%
投资银行 28,807.26 12.43% 6,554.08 8.50%
期货经纪 12,597.59 5.44% 2,687.54 3.49%
公司总部及其他 11,258.40 4.86% -20,927.29 -27.15%
合并抵消 -707.38 -0.31%
合 计 231,687.72 100.00% 77,066.65 100.00%
注:1.总部融资成本根据业务板块的资本占用进行分解;
受托资金 214.78 亿元。
四、现金流量情况
本年净流出 3.33 亿元,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结余 136.11 亿元。其中:
(一)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 6.76 亿元,主要是收取的手续费佣金收入、回
购业务收到的现金流入以及投资业务、经纪业务、融出资金业务、职工费用、税
费等经营活动支付的现金流出。
(二)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 1.30 亿元,主要是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长期资产的现金流出。
(三)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 4.72 亿元,主要为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流入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偿还到期债务、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流出。
(四)汇率变动影响 42.39 万元。
五、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母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情况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增减原因
每股收益(元/股) 0.19 0.09 净利润上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33% 2.72% 净利润上升
项目 2023 年末 2023 年初
资产负债率(扣除客户资金) 66.10% 64.56% 负债规模增加
(二)母公司主要风险监管指标
项目 2023 年末 预警标准 监管标准
净资本(亿元) 108.84 ≥2.4 亿元 ≥2 亿元
风险覆盖率 253.42% ≥120% ≥100%
资本杠杆率 29.20% ≥9.6% ≥8%
流动性覆盖率 629.60% ≥120% ≥100%
净稳定资金率 219.76% ≥120% ≥100%
净资本/净资产 94.34% ≥24% ≥20%
净资本/负债 49.36% ≥9.6% ≥8%
净资产/负债 52.32% ≥12% ≥10%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 4.91% ≤80% ≤100%
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 206.37% ≤400% ≤500%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六 关于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公司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05,831,609.89 元,其中母公司 2023 年净利润为
根据相关规定,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交易风险准备
共计人民币 175,181,924.72 元,当年形成可供分配利润为 408,263,450.14 元。2023
年公司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股东分配现金红利 162,250,000.00 元,加
母公司年初可供分配利润 829,193,410.18 元,2023 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综合考虑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建议
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总股本 3,245,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年合并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3.56%。
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
请予以审议。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七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 1 月修订)》
《公司章程》《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公司在对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确认分析的基础上,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交易公允且未给公司带来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3 年日
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交易事项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易金额上限 额(元)
河北财达企业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 65,813.37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7,971.70
河北达盛贸易有限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代理 由于市场情况、
代理买卖
公司 买卖证券交易服务,参 交易额无法准 7,781.85
证券交易
河北国傲投资集团 照市场价格收取佣金及 确预计,以实际
服务
有限公司 手续费 发生额计算 3,953.82
唐山方信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 1,103.77
关联自然人 28,611.65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39,336.47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
有限公司 10,626.82
河北财达企业管理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代理 由于市场情况、
代理买卖 7,637.14
咨询有限公司 买卖证券交易服务,参 交易额无法准
证券交易
唐山方信投资有限 照市场价格的客户存款 确预计,以实际
服务 7,356.91
责任公司 利息支出 发生额计算
河北国傲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4,493.47
河北达盛贸易有限
公司 3,329.62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交易事项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易金额上限 额(元)
河北省国有资产控
股运营有限公司 529.46
河钢集团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 226.84
唐山港口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 172.66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30.02
河钢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 27.54
河北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 10.54
河北省国控商贸集
团有限公司 0.28
河北唐银钢铁有限
公司 0.02
关联自然人 6,310.76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集 因实际业务规
提供资产
合、单一、专项资产管 模难以预计,以
管理业务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19,499.64
理等服务,参照市场价 实际发生数计
服务
格收取费用 算
提供承销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专业 5,039,655.66
因实际业务规
保荐、财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化的承销保荐、财务顾 1.273,584.91
模难以预计,以
务顾问、 河北港口集团(天 问、新三板挂牌等投资
实际发生数计
新三板挂 津)投资管理有限 银行服务,并收取承销 188,679.25
算
牌服务 公司 保荐、财务顾问等费用
因实际业务规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投
提供投资 模难以预计,以
关联自然人 资咨询服务,并收取服 8,384.91
咨询服务 实际发生数计
务费用
算
提供或接 河北财达企业管理 公司向关联人提供或接 因实际业务开
受房屋租 咨询有限公司 受办公地点租赁及物业 展难以预计,以
赁及物业 河北财达企业管理 管理服务,收取或支付 实际发生数计
服务 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租金、物业费等 算
因实际业务开
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的
经常性服 河北燕山大酒店有 展难以预计,以
会务、餐饮、住宿等经 221,536.10
务 限责任公司 实际发生数计
常性服务支付的服务费
算
公司购买 公司购买关联方发行的 因实际业务开
关联方发 股权、债券等金融产品, 展难以预计,以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843,628.85
行或管理 或认购由关联方管理的 实际发生数计
的金融产 金融产品,并收取相应 算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交易事项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易金额上限 额(元)
品 的收益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方购买公司发行的 1,507,910,745.05
唐山方信投资有限 股权、债券(含次级债、
关联方购 28,981,446.74
责任公司 公司债、收益凭证)等 因实际业务规
买公司发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 金融产品,或认购由公 模难以预计,以
行或管理 21,674,790.60
责任公司 司管理的金融产品(含 实际发生数计
的金融产
资管产品),并支付相 算
品①
关联自然人 应的认购费、管理费等 26,075,808.97
费用
注:①关联方购买公司发行或管理的金融产品,填列均为市值;
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
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
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开展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
资产管理等业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包含公司的关联方,例如公司代理关联方
买卖证券,关联方购买公司发行的债券、资管计划等金融产品,关联方聘请公司
提供财务顾问、证券承销服务,公司销售关联方的金融产品等。为了进一步做好
关联交易管理与信息披露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 1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的要求,公司结合经营管理需要和以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具体如下:
序号 交易事项 交易内容 预计交易上限及相关说明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 由于市场情况、交易额无
代理买卖证券交易
服务
金及手续费等以及利息支出 额计算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期货经纪业务 由于市场情况、交易额无
提供期货经纪业务
服务
手续费等以及利息支出 额计算
公司及子公司代理销售由关联方
代理销售关联方发 因代理销售的金融产品规
发行和管理的债券、基金等金融
产品(含资管产品),并按协议收
品 数计算
取相应的认购费、销售费等费用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序号 交易事项 交易内容 预计交易上限及相关说明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专业化的承销
提供承销保荐、财务
保荐、财务顾问、新三板挂牌等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
投资银行服务,并收取承销保荐、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务
财务顾问等费用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投资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
咨询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集合、单一、
提供资产管理业务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
服务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价格收取费用
向关联方提供债券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债券承销、交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务 务费
为关联方提供中间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中间介绍业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
介绍业务 务,公司收取中间介绍服务费用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代理关联方买卖、出 公司及子公司代理关联方买卖、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
借、质押证券 出借、质押证券,收取佣金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向关联方提供场外 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场外衍生品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
衍生品服务 服务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公司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及公司
资产配置的需要,可能会认购关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
联人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等金融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产品,并取得收益
公司以债券、票据、资产收益权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
易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入返售等交易
公司向关联人提供或接受办公地
提供或接受房屋租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
赁及物业服务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支付相关租金、物业费等
关联方购买公司发行的股权、债
券(含次级债、公司债、收益凭
关联方购买公司发
证)等金融产品,或认购由公司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
管理的金融产品(含资管产品),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品
并支付相应的认购费、管理费等
费用
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的会务、餐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用等经常性服务支付的服务费
接受关联方提供投 公司接受关联方投资咨询服务,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
资咨询服务 并支付服务费用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关联方发行的
购买关联方发行或 股权、债券等金融产品,或认购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
管理的金融产品 由关联方管理的金融产品,并收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取相应的收益
公司在承销融资产品时,接受关
接受代销等承销业 因实际业务规模难以预
务相关服务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服务,并支付服务费用
公司直接投资关联 公司通过直投业务,投资关联方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
方 股权,并支付股权认购款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企业、购 因共同投资规模、投资方
品等交易 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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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交易事项 交易内容 预计交易上限及相关说明
关联方作为对手方,公司与关联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
与关联方之间证券 方之间进行证券、金融产品、金
计,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量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
生品等交易 回购、证券转让、收益互换、场
数计算
外期权等
公司认购关联人发行的基金、理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公司发行的基金、理财产品
根据市场机遇,公司参与设立、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
投资私募基金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财达期货因开展基差交易的需
向关联方购买、出售
要,与关联方发生购买、出售钢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
材、铁矿石、焦炭等现货关联交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等现货
易
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中间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
中间介绍业务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间介绍服务费用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
品,支付货款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关联方向子公司提 关联方为子公司提供仓储物流服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
供仓储物流服务 务,子公司支付相关费用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与关联方发 因实际业务开展难以预
生的其他业务往来 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有关的关联方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钢集团”)持有公司 1,052,631,0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2.44%,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河钢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河钢集团”)通过唐钢集团、河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河北财达企
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达盛贸易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34.54%的股权,为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唐钢集团和间接控股股东河钢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均为公司
的关联方。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述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上述人员直接或者间
接控制的企业,或者由上述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其他关联方
除上述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不包含公司及公司控制的主体)外,
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接控制的,或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的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者公
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
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者
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
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
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部分
类型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如下:
(一)证券、期货经纪服务:参考公司平均佣金率水平,综合考虑关联方客
户的交易方式、交易量、交易频率、资产规模、开户时间等因素,与关联方客户
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
(二)提供承销保荐、财务顾问、投资咨询服务:参照市场同类服务费率标
准及行业惯例定价;
(三)提供资产管理业务服务: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标准,并依据实际投资标
的、主动管理水平等因素协商定价;
(四)认购金融产品:参照该类型交易当时适用的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
(五)认购/出借债务融资工具:参照同行业同期、同期限债务融资的执行
利率、市场资金供需水平、融资的额度、期限、公司的信用等级等因素定价;
(六)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参照该类型交易当时的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
价;
(七)提供或接受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
(八)经常性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九)基金业务: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标准定价。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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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开展;
(二)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
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
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
根据公司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
预计 2024 年度公司与除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外
的其他关联方不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请予以审议。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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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续聘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在担任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
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
外部审计机构,并续聘中审众环担任公司 2024 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拟续
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汇报如下:
一、中审众环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
政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
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
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0 人。
证券业务收入 57,267.54 万元。
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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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
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
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三)诚信记录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
措施 28 人次。
二、中审众环的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霍春玉,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起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6 年、2017 年曾作为项目合伙人为财达证券签署审计年报,多
年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具备金融、证券专业服务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刁平军,201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起开始在
中审众环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
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范志伟,199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 年
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霍春玉、签字注册会计师刁平军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范志
伟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霍春玉、签字注册会计师刁平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范志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费用
审计费用以中审众环各级别工作人员在该项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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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2024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费用 60.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与 2023 年度审计费用 80.5 万
元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
请予以审议。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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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管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满足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资金运营效率,优化债务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
管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
事会转授权给公司经理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股东
大会决议,以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全权办理发行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相
关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负债主体与负债方式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将由公司或公司的
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发行主体,若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则公司或公司的全资附属公
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及资产服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
境内向社会公开发行或向合格投资者定向发行,或以其他监管许可的方式实施。
具体负债主体、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分期和发行方式,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市场环境和实际需要确定。
二、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发行规模上限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总体待偿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 倍(以发
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其中债券回购融资须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流动性、杠杆
率等风险监管指标要求及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定。
授权额度包含本次决议前已发行但未偿还的债务融资工具规模。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规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对具体债务融资工
具发行上限的相关要求。
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包括:境内发行的公司债券(含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
券)、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短期融资券、金融债券、收益凭证、债券
回购、证金公司转融通、同业拆借、债券回购、债券借贷、黄金租借(含其他贵
金属)、资产或资产收益权卖出回购、法人透支、可续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
银行借款及监管部门许可的其他境内债务融资工具。
上述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具体清偿地位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
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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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但发行永续债券的情
况除外,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
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四、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及利率
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可以为固定利率品种和/或浮动利率品种。根据债务融
资工具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定价方式、发
行价格、利率,以及利息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五、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根据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
排。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存量债务,调整债
务结构,补充净资本,回购股份、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或项目投资,提高公司综合
竞争力等。具体用途及详细运用方案等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依法确定。
七、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根据
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可向
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根据市场情况以及
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八、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相关事宜,依据适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办理。
九、偿债保障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务融
资工具本息时,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一)在债券存续期间提高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比例和一般风险准备金的比
例,以降低偿付风险;
(二)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三)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四)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五)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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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相关适用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对于债务融资工具的偿债保障措施另有其
他要求的,则应符合相关适用法律法规及/或监管机构的要求。
十、决议有效期
(一)上述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新的债务融资及授权议案时止。
(二)公司根据以往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已经决定并已向监管机构或
其他相关主体提出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审核申请,原相关决议有效期延续至该债
务融资工具获得监管部门或其他相关主体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如适
用),并完成发行之日止。已经取得监管部门或其他相关主体的发行批准、许可、
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安排,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
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就有关发
行或部分发行的事项,原相关决议有效期延续至该次发行或部分发行完成之日
止。
(三)若决议有效期内已经决定并已向监管机构或其他相关主体提出债务融
资工具的发行审核申请,相关决议有效期延续至该债务融资工具获得监管部门或
其他相关主体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如适用),并完成发行之日止。
若已于决议有效期内实施的债务融资工具融资的(无需监管机构批准、许可、备
案或登记的),上述决议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债务融资工具融资完成之日止。
十一、发行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理层(按照国家政策法
规和公司制度必须另行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融资方式除外),在确保风
险控制指标以及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风险限额等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在
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限额内,按照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全权办理在本决议
有效期内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
决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
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合适的发行主体、发行时机、具体发行数量和方式、
发行条款、发行对象、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
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排、面值、利率的决定方式、定价方式、发行
安排、担保函/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
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公司债务融资工
具上市及上市场所、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如适用)、还本付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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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方式等与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并就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
部门、机构办理申报、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二)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适用),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公司债务
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
销协议、信用增级协议、债券契约、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受托管理协议、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清算管理协议、登记托管协议、上市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等)
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三)为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选择并聘请受托管理人、清算管理人,签署
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四)决定和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签署相关
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五)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
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
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公司债务融资工
具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六)办理与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
请予以审议。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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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核准 2024 年度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3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准 2023 年度证券投资额
度的议案》,确定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投资业务规模控制在 2022 年度
末经审计的净资本比例的 15%以内;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投资业务规
模控制在 2022 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本比例的 300%以内;信用交易业务规模控制
在 2022 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本比例的 150%以内。
根据公司 2024 年工作安排,结合 2024 年市场行情研判,并考虑一定弹性,
建议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自营业务管理、信用业务管理、风险
监控的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市场情况在以下额度内确定、调整公司自有资金
投资业务规模,并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在上述额度内调整公司自营业务
规模和信用业务规模:
资本比例的 15%以内。
净资本比例的 300%以内。
上述授权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额度、因信用交易业务、承销业务所发生
的被动型持仓额度。
上述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范围和投
资规模计量口径按照《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2012 年修订)》(证
监会公告[2012]35 号)、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2020 年修订)》
等监管标准确定。如自营投资监管规定的分类标准、计量方法等发生变化,公司
应以最新外部监管规定为准。
上述额度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市场波动的特点所确定的自营投
资额度上限,其总量及变化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对于市场的判断,实际
自营投资额度的大小取决于执行自营投资时的市场环境。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
请予以审议。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十一 关于 2024 年对外捐赠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着力开展公益事业,彰显国企担当,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共同富裕事业持续
贡献财达力量,根据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对外捐赠管理规定》《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日常对外捐赠事项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捐赠授权方案。具体授权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2024 年公司拟向社会捐赠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社会公益等工作。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给经理层,在上述授权金
额内决定公司 2024 年对外捐赠事项,在履行国资监管审核程序后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
请予以审议。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十二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
定,现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考核及薪酬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公司董事履职情况
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依法合规、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保障决策程序遵
循公开透明的原则,达到了高标准的治理要求,推动公司规范健康发展。2023
年,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会议 10 次,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授权,对《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 70 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董事在充分了解情况、表
达专业意见的基础上,均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了有效决议。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五个专门委员会(自 2023 年 11 月 10 日起,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原“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设为“提名
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 年,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
召开会议 4 次,审议议案 15 项;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 5 次,审议议案 23
项;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10 次,审议议案 37 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会议 3 次,审议议案 5 项,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良好支持。各位委员充分发
挥各自专业特长,认真履行职责,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水平。
二、2023 年度公司董事考核情况
健全公司治理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推动业务转型提升市场竞争力等年度重
点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薪酬考核的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勤勉履职、履职能力、是否损害公司
利益等方面、是否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等事项组织了初审,向董事会提出了“称职”
的考核评价等次。
三、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发放情况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司内部董事的薪酬由《公司章程》和薪酬考核内部管理制度决定,其中企
业负责人的报酬参照省国资委《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
法》中的相关规定核定;除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外,其他外部董事不在公司
领取报酬。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以审议。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十三 关于审议《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
定,现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考核及薪酬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公司监事履职情况
职责,列席全部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提交监事会工作
报告和有关议案。同时,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重大决
策以及经理层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全面、有效的监督,为公司的健康长远发
展保驾护航。2023 年,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会议 7 次,对《2022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等 37 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监事在充分了解情况、表达专业
意见的基础上,均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了有效决议。
二、2023 年度公司监事考核情况
理中的作用,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关注
公司日常财务状况及合规经营情况,积极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薪酬考核的
内部管理制度,公司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提出了“称职”的考核评价等次。
三、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发放情况
公司内部监事的薪酬由《公司章程》和薪酬考核内部管理制度决定,其中企
业负责人的报酬参照省国资委《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
法》中的相关规定核定;其他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公司 2023 年度监事
薪酬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以审议。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十四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11 人组成,
原董事长翟建强先生退休离任后,目前董事会 10 名董事。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
际,并经上级主管部门研究,拟提名郭爱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
体情况如下:
郭爱文,男,1967 年 7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现任财达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89 年 8 月至 1993 年 6 月,任石家庄市食品公司职
员;1993 年 6 月至 1995 年 12 月,任石家庄市食品集团公司批发经营公司财务
科长;1995 年 12 月至 2002 年 4 月,历任河北财达证券公司华西营业部主管会
计、河北财达证券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2 年 4 月至 2010 年 2 月,
历任河北财达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合规负责人;2010 年 2 月至
至今,任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郭爱文先生目前还担任财达期货董事
长。
对照《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郭爱文先生具备担任董事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及相关任
职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
公司和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郭爱文先生将与现任董事会其他成员一并组成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至第三
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请予以审议。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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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五 关于申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资格
并开展做市交易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证券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特别规定》,经评估,财
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符合申请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北交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准入条件,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北交所股
票做市交易业务资格并开展做市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市场概况
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中国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
券交易所的意见》,提出将进一步完善改进和完善交易机制,扩大北交所做市商
队伍,允许符合条件的新三板做市商参与北交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丰富做市商
库存股来源,健全北交所做市商评价激励机制等。
二、北交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介绍
北交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是指公司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
务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指引》规定和做市协议约定,为北
交所股票竞价交易中提供持续双向报价等流动性服务的业务。
北交所是在竞价交易基础上引入做市商实行混合交易制度,对单只股票的做
市商数量无硬性要求,做市商和普通投资者交易权利相同,成交价格通过竞价方
式产生。做市商提供持续双向报价服务时,需履行《指引》和《细则》中规定的
做市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做市商买卖双向各自累计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 1000
股;连续竞价时段,做市商在符合最低申报数量的报价上的买卖价差应不超过
三、公司目前开展做市业务情况
公司于 2014 年 7 月份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发的主办券商业务
备案函,成为首批获得新三板做市资格券商开展做市业务,至今已稳健运营连续
十年,从未出现重大交易事故。2014 年 9 月 5 日公司开始为第一只做市股票古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城香业(代码:830837)开展做市交易,期间总共为 66 只股票开展过做市业务
服务,其中有 7 家企业已实现 IPO 上市。长期稳健的新三板做市经验为北交所股
票做市交易业务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四、开展北交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必要性
北交所股票做市商是流动性的提供者,主要作用是给市场提供连续双向报
价,促进交易的活跃,从而增加市场的流动性,满足投资者的交易需求。开展北
交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一)充分发挥国有金融企业责任担当
公司为世界 500 强企业河钢集团的重要子公司,是河北省国资委实际控制下
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公司始终牢记国有企业的责任与担当,不断推动公司由弱到
强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治理完善、服务专业、风险可控、业绩优良”的现代
金融企业。基于此公司开展北交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不仅能够充分参与北交所
高质量建设,还可以进一步加强对北交所“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服务,尤其
是河北地区优质企业的长期跟踪服务,助力京津冀地区高质量发展。
(二)拓宽公司业务范围,提升综合竞争力
北交所做市交易业务作为一项具有发展前景的做市业务,既拓宽了券商股票
做市交易业务的服务维度,延展了券商做市业务的服务边界,又能优化券商盈利
模式,丰富利润来源,推进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北交所做市业务是公司完
善服务链条,提升金融综合服务能力的一次积极尝试,是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的
重大举措。
五、提请审批事项
(一)根据《证券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特别规定》等相关
法规,申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资格,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监管要求办理业务资格申请及审批、备案等相关手续。
(二)公司在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资格批复后,开展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风险承
受能力、市场情况等相关因素,在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
衍生品的投资业务规模内,审慎决定具体业务所投入的自有资金额度及规模。
(三)在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资格批复后,授权公司经营
管理层办理有关经营范围变更、《公司章程》条款修订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备案等相关事宜,以及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业务发展需要组织制定相关业
务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以审议。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