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特生物: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
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等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有关情况的了解
及客观判断,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葛井波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任谢锋先生
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审阅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我们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
除的情形。上述人员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聘任。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志春、洪炜、刘佳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洁特生物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