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兴精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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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4-044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35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表股份 6,706,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94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人,代表股份 81,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7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 13 人,代表股份 6,706,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945%。
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表决情况:同意342,364,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出席本次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同意6,73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99%;反对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42,364,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73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99%;反对4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42,364,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73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99%;反对4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42,364,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73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99%;反对4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42,365,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7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17%;反对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42,310,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44%;反对10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68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8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26%;反对10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孙洁晓、袁静、陆勇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42,310,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8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26%;反对10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42,312,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8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39%;反对1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42,312,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8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21%;反对10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39,068,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3,4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270%;反对3,34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7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42,310,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44%;反对10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42,310,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68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26%;反对10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42,364,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6,73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99%;反对4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采用累计投票制,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342,307,6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6,682,6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58%。
   袁静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42,307,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6,682,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59%。
   荣志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42,307,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6,682,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59%。
   龚燕南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42,341,2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6,716,2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08%。
   董作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本次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用累计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342,307,6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6,682,6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58%。
   阮晓鸿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42,341,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6,716,2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08%。
   张山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累计投票制,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342,307,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6,682,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73%。
   赵中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342,341,1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6,716,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93%。
   方文静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田杰和王艳菲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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