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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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8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
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的相关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中,公司层
面的业绩考核条件为“以2019-2021年三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3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10%”;未达公司业绩条件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
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回购注销。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326,235,637股变更
为4,298,269,887股。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债权人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
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
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此外,公司将依法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该
部分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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