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股份: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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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24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
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
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
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中部分回购股份的用途。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完成回购,
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3,591,000 股,其中 1,795,500 股由原来的“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剩余 1,795,500
股继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86、2024-0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本公
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
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
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
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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