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ST 龙宇 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
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建
议函》,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在未来将本次
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 上述回购事宜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股票价格已经触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的“(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二)连续二十个交易
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以及“(三)公司股票收盘价
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百分之五十”之情形,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
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
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进公司的长远、稳定、持续发展,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在未来将本次回购股
份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将在未来对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无减持股份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承诺: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
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相关事项。
七、本次提议回购股份对公司影响暨方案合理性分析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47.63 亿元,归母所有者权益 37.21 亿
元,货币资金 6.57 亿元。若回购金额按照提议人提议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
元全部使用完毕,按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
产的比例为 2.10%、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2.69%、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15.22%。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本次提议的不低于人民币
司的经营、财务、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八、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回购事宜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