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
数为 1,872,000,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1,872,000,000 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5 月 27 日。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
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出具了《关于
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自愿承
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1118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08,0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2,080,000,000 股,其中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 1,872,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8,000,00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共涉及浙能集团、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能发展”)两名股东,共合计 1,872,000,000 股,
占公司现总股本的 77.85%,上述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起上市
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931 号)核准,公司已成功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24,675,324 股,并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对应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由 2,080,000,000 股增
加至 2,404,675,324 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起上
市流通。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
积金转增等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
售的控股股东浙能集团和持股 5%以上股东新能发展承诺如下:
(一)股份锁定承诺
他人管理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首发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
行价”)。若发行人在本次首发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
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
)归
发行人所有,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
届满后自动延长 12 个月。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
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
发行人所有。
(二)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本企业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企业出具
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
股份。
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可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
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相关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本企业直接
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企业于本次上市时持有发行人股
份(不包括本企业在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
份)的 25%。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
内,本企业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
本次发行股票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份)的 25%。
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
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
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
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减持发
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
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企业进行减持行为时,本企业亦将遵守本企业届时应遵守的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
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未履
行承诺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
流通的限售股份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本次申请上市流
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2023 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
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872,000,000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5 月 27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
号 名称 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浙江省能
限公司
浙江新能
有限公司
合计 1,872,000,000 77.85% 1,872,000,000 0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合计 1,872,000,000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872,000,000 -1,872,000,000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32,675,324 1,872,000,000 2,404,675,324
股份合计 2,404,675,324 0 2,404,675,324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