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翔股份: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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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
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61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
内容公告如下: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
引等规则的要求,我部对你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
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
下述信息。
同比由盈转亏。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
确定因素”,迟至4月23日公司才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并提示主要原因涉及
政府补助、存货、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等多项科目。其中,影响金额较大的项
目包括公司对2023年某客户的销售达成退货协议,并对相关退回产品补充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共影响当期损益745.26万元;以及对即将进入市场的存货未计提跌
价准备,需补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76.78万元。
   关注到,公司期末存货账面余额7,614.66万元,主要为半成品4,870.64万元、
原材料1,263.21万元、库存商品1,118.42万元等,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1,724.68
万元,其中本期新增计提1,412.23万元,涉及半成品1,133.33万元、原材料278.89
万元,对库存商品未计提跌价准备。年报产销量情况分析表中,三类墙布期末库
存量均为0。
   请公司:(1)补充说明退货客户是否为主要客户,近三年公司与其发生的
销售额、款项结算情况及期末应收款项余额,退货原因、退货商品及数量、退货
时点、是否与销售合同中关于退换货的约定一致,退货相关的会计处理;(2)
补充说明产销量情况分析表中披露库存量为0与报表存货数据存在差异的原因;
(3)补充披露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依据及相应测算过程,同时结合存货类别、
库龄、销售价格、退换货情况等因素,分析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说明未对库
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是否与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中的表述存在差异,并核实年报中
存货跌价准备的列报是否准确;(4)逐项确认业绩预告更正的项目是否涉及相
关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5)说明本次业绩预告更正同时涉及多个项目的
原因,相关责任人期间开展的具体工作,公司关于财务报告的内部决策流程及执
行情况,相关内部控制是否有效。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布的研发产销,上市以来业绩持续下滑。2022年、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较前一年度下降5.87个百分点、13.97个百分点。公司业务模式以经销为主,占总
收入之比近九成。
   请公司:(1)进一步补充说明墙布行业的发展情况、市场规模和空间,公
司的市占率,并结合当前市场供需关系、行业竞争格局及上下游情况、主营产品
及原材料价格波动趋势,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量化分析营业收入及主营产
品毛利率自上市以来均持续下行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是否面临主营产品盈利能
力弱化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2)补充披露主要经销商客户的名称、销售
产品、销售金额及占比,是否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关键岗位人员、员
工或其他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或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分析主要经销商近三年是否
发生变化、上市后变化的主要经销商情况、经销商构成是否具有稳定性,并补充
列示各期新增和退出经销商的收入占比;(3)结合业绩预告更正涉及的期后退
货事项,梳理近三年所有期后退货的情况,并说明前期相应的收入确认是否审慎
,是否存在通过向经销商压货提升销售规模的情形;(4)结合与经销商的合作
模式、定价机制、结算方式、结算周期、退换货条件等主要合作条款以及实际执
行情况,终端销售情况以及后续退货风险,说明是否与上市前发生变化,经销模
式下收入的确认时点的准确性和依据;(5)补充列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的月度
余额,说明与年报披露“先款后货”的销售模式是否存在差异,并核实应收账款
回款对象与客户是否一致,是否涉及第三方回款及其资金来源;(6)结合上述
问题,并依照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中关于营业收
入扣除的相关规定,全面核实营业收入扣除是否充分、准确、完整,是否存在其
他需要予以扣除的收入,是否存在规避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
意见,请保荐机构对公司业绩真实性发表明确意见。
,且前期投资标的本期出现损失。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出资2,000万元参股浙江颐
核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并持有16.67%股权,出资5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嘉兴领绣
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设立子公司浙江领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并持有
对应注册资本580万元,并形成商誉504.3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对前述商誉计提
公司,公司持有58%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90万元,后于2023年3月注销该公司。
  此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显示,2024年3月20日,联营企业浙江颐核成立
董事会,公司实控人成为董事,公司持股比例已变更为28.57%,截至报告披露日
,尚未实际出资。
  请公司:(1)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2022年以来各项非主营业务投资的基本
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投向、各出资方计划及实际出资情况、交易定价依据及
公允性、是否主要为获取投资收益或参与经营管理、投前一年及投资以来的标的
经营业绩情况及对应投资效益、投资资金来源及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义务、资金最终流向是否涉及关联方;(2)结合公司历史募资情况、主营业务
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对当期利润影响情况,补充说明上市以来频繁开展非主营业
务投资的主要考虑及必要性,与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协同,以及公司为控制投资风
险所采取的措施;(3)补充披露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具体内容,包括是
否涉及进一步出资或后续增资义务、具体增资金额,本次持股比例变动事项是否
构成关联交易及所需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账面余额分别为751.54万元、1.39亿元、2.03亿元,自首发募资后余额快速增长,
主要项目“数字化工厂”预算数5.26亿元,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当前工程进度39.62%。此前,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1月审议通过将IPO募投项目
“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墙面材料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末前述三项募投项目分别实际投入资金1.82亿元、
   请公司:(1)根据募投项目分类,进一步分项列示在建工程中“数字化工
厂”的具体构成、各期新增投资及转固条件、当前工程进展及预计完工时间,并
结合行业发展态势、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当前产能规模及利用率情况等,评估相
关项目在后续经营及预期回报等方面是否已发生较大变化,如有,请补充提示相
关风险并说明拟采取的相应措施;(2)结合前述情况及公司主营业绩变化,说
明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风险;(3)补充说明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是否存在流向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是否规范。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
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
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件后予以披露,并在10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并按
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要求,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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