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生力: 国信信扬(江门)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2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国信信扬(江门)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致: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信扬(江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贾翠霞律师、张凯盈律师(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对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进行见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律
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
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
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进行公告,
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
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于 2024 年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及四项提名(赵瑞
贞先生、罗洁女士、Sindy Yi Min Zhao 女士、周卫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及三项提名(推选陈进军先
生、孙宏彪先生、姜立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给股东
大会审议。
议通过的《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及两项提名(推选杨海波先生、吴秋萍女士为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提交给股东大会审议。
上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根据上述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载明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召开
方式、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程序、出席对象、审议事项、股东大会投票注意
事项等内容。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4 点 30 分在广东省江
门市台山市大江镇福安西路 2 号之四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6 楼会议室如
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赵瑞贞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实施的投票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期间进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实施的投票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期间进行。本次股东大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相关
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会议内容与公告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 234,192,6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4.6994%。本所律师已核查了
上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
  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
东人数 1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2,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5%,
通过网络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认证。
  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
证律师。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 5%以下
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3,704,982 股。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负责召集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
举董事的议案》(选举赵瑞贞先生为非独立董事、选举罗洁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选举 Sindy Yi Min Zhao 女士为非独立董事、选举周卫国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陈进军先生为独立董事、选举孙宏彪先生为
独立董事、选举姜立标先生为独立董事)、《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选举吴秋
萍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选举杨海波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共四大项十小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对议案的具体内容进行公告。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与上述公告中列明的事项完全一致。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表决了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对于网络投
票,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统计数。据此,在
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的表决结果。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根据表决结果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234,192,682 股,反对 2,3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数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02,682 股,反对 2,300 股,弃权 0 股,同
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832%。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得票数 234,192,682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的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13,702,682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的 99.9832%。
   赵瑞贞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数
的二分之一,赵瑞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 234,192,682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的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13,702,682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的 99.9832%。
   罗洁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数的
二分之一,罗洁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 234,192,682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的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13,702,682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的 99.9832%。
   Sindy Yi Min Zhao 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股数的二分之一,Sindy Yi Min Zhao 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 234,192,682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的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13,702,682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的 99.9832%。
   周卫国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数
的二分之一,周卫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 234,192,682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的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13,702,682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的 99.9832%。
   陈进军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数
的二分之一,陈进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 234,192,682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的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13,702,682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的 99.9832%。
   孙宏彪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数
的二分之一,孙宏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 234,192,682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的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13,702,682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的 99.9832%。
   姜立标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数
的二分之一,姜立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 234,192,682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的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13,702,682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的 99.9832%。
   吴秋萍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数
的二分之一,吴秋萍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得票数 234,192,682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的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13,702,682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的 99.9832%。
   杨海波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数
的二分之一,杨海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议案一采取非累积投票制,议案二至四采取累积投票制,符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迪生力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