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5-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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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4-037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
年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
席董事九人(其中副董事长陈衔佩、董事李晓锐、独立董事徐小宁、独立
董事游雄威、独立董事吴鹏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七名董事参与
表决,两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仁硕先生主持,公司
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经与控股股东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陕西新丝路”
                   )协商,拟向陕西新丝路申
请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分批提款,财务
资助的年利率为不超过6%,具体借款金额、期限、利率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次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陕西新丝路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许仁硕先生、陈衔佩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2 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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