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4-047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概述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
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部分股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
份总金额不低于 2,500.00 万元且不超过 3,5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
超过 17 元/股,对应测算回购股份约 147 至 205 万股,具体详见《关
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以公司 2024 年 5 月 9 日的股本情况进行
计 算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460,277,852 股 减 少 为 458,227,852 股 至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办理后最终完成,最终
股本结构变动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债权申报事项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于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身份凭证及债权证明文件书面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
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
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1)申报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至 2024 年 7 月 4 日(上午
(2)申报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 号 1 栋四楼
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
原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其中:
(1)债权人为法人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申报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申报;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申报;
(3)委托他人申报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
书进行申报;
(4)异地债权人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申报(信函或
传真方式以 2024 年 7 月 4 日 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 号 1 栋四楼
邮政编码:523000
电话:0769-88002930
传真:0769-88661939
联系人:王明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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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