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英智能: 关于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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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
 收到公司董事朱桂娣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
 况说明及致歉函》,获悉其配偶楼剑雄先生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至 2024 年 5 月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成交数量           成交均价      成交金额
                                  (股)           (元)        (元)
              日
              日
              日
       楼剑雄先生通过上述短线交易亏损 7,057.50 元人民币。
       计算方法为:(卖出均价-买入均价)*短线交易股数。即:[22.280-
 [(27.790+26.180)/2]]*1500=-7,057.50 元。
       二、本次事件的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配偶楼剑雄先生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件系楼剑雄先生未能充分了解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个人独立判断而作出的决定,该
买卖行为不涉及内幕交易。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
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因本次短线交易亏损共计人民币
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
证券交易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楼剑雄先生承诺:将自
觉遵守《证券法》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
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
票。朱桂娣女士对于未能及时尽到提醒、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
诚挚的歉意,承诺以后将进一步学习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证券市
场秩序,做好个人及亲属的持股管理,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学习《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将持续督促相关人员
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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