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普光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5-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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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4-049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鉴于 2023 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
解除限售条件,根据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拟以授予价格 7.43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6 名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51,000 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236,178,062 元变更为人民币
(未考虑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实际办理完成后的股份情况以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
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
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
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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