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4-029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利润分配以现有总股本 246,008,8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166,700 股后的
计派发 73,452,630.00 元。
司总股本*10=73,452,630.00/246,008,800*10= 2.985772 元。在保证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
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1+股份变动比例)=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85772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246,008,8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股份后的 244,842,100 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总数 1,166,700
股)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3,452,63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4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股现金红利=本次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10=73,452,630.00/246,008,800*10=
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
红金额)/(1+股份变动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85772元/股。
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存在派发股息、红
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价格、数量变化的情况,股份价格、数量
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信息:
名称:科安达证券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 C 栋 14 楼
咨询联系人:郭泽珊
咨询电话:0755-86956831
传 真:0755-86956831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