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4-030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0000 元人民币(含
税),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
度分配。本次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日,如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则按分配总额不变的方式实施;
定不变;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8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4 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15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所持公司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股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所持公司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
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
应调整)。因此,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 366 号
咨询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6238215
传真电话:028-86238215
八、备查文件
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