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金融: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5-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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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 2024-022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孙公司提供
   担保、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力德润(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德
润”)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公司、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
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租赁”)下属公司天津德润因经营业务
需要向天津东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东疆”)申请人民币 1,125
万元融资额度,公司及德润租赁分别为天津德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
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实际为天津德润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552.42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满足天津德润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及德润租赁为天津德润向天津东疆
申请的人民币 1,125 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为不超过 6
个月,保证期限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
下的债务履行期限有变更,则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变更后的全部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时止。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2024 年 4 月 11 日分别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德润租赁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
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16 亿元;根据实际需要,公
司可在年度担保总额范围内,对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适度调配,并授权公司法
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担保计划有效期限为自
止。详情请参阅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
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公告编号:临 2024-016)、《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9)。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力德润(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心 4 号楼-3、7-506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的股权,因此公司间接持有天津德润 59.28%的股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4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210.61                    642.13
 净利润                    1,000.67                    371.07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446.79                 29,873.14
负债总额                    5,338.74                  7,394.02
 净资产                   22,108.05                 22,479.1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同)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按照主合同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
金/租前息、租赁手续费、预收租金、销售款、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以及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发生变化,应以变化之后相应调
整的债权金额为准;2)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的履行;3)债权人为
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公证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债权人为申请财产保全责
任险所支出的费用、因清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保
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天津德润日常业务开展需要,除公司
外的其他股东不参与日常经营,公司在经营、财务、对外融资等方面对天津德润
有实际控制权,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同
比例担保。
  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经营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且
被担保方天津德润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公司、德润租赁全资下属公司。公
司及德润租赁对其具有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51,331.95
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3,945.03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9.37%。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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