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光力
“公司”或“发行人”)创业板 2021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力科技”、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和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
机构,针对贵所下发的《关于对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3 年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8 号)中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问题 6、公司募投项目“半导体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一期)” 建设期延
期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但在报告期末投资进度仅 68.62%。请你公司说明具体
的建设计划和资金投入安排,是否能够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请保荐机构核
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募投项目具体的建设计划和资金投入安排,是否能够如期完成建设并投
入使用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
途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半导体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一期)”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 2023 年 9 月 30
日延长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截至上述审议通过时点,生产厂房已建设完成并投
入使用,但由于建设期间受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等外部客观因素影响,募投项目其
他部分建设进度不及预期,无法按原计划于建设期内完成投入,公司基于审慎评
估判断,为修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未达预期的影响,结合整体经济环境等客
观因素,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延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募投项目相关募集资金
的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时点 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 已投入金额 使用进度
公司募投项目拟建设 3 栋生产厂房、2 栋生产配套用房、1 栋研发楼、1 栋
生活楼,用于建设半导体划片机生产线,进行集成电路封装过程中的精密划片设
备及系统的生产、调试、检测,同时引进设备、招募人员进行生产管理。预计项
目建成后,形成年产 300 套半导体精密划片设备及系统的产能。
公司募投项目生产厂房及配套楼等已于 2023 年初全部建成,2023 年内已完
成主要生产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人员招募及培训等工作,生产厂房已投入使
用并逐步实现量产;研发楼主体工程已完工,2023 年末处于室内装修工程设计
阶段,并于 2024 年 1-3 月完成了装修招标和室内装修设计工作。截至 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 10,800.74 万元(含利息收入)。公司募
投项目研发楼预计于 2024 年 5 月进入装修施工阶段,并于 2024 年 8 月底左右
完成装修、开展验收工作并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综上,公司募投项目具有明确的后续建设及投入规划,无法在 2024 年 9 月
公司将按建设计划和资金投入安排开展募投项目后续工作,后续若出现外部
客观不利因素或其他不可抗力的极端因素,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并导致出现实
施进度不及预期或延期的情况,及时做好相关审议及信息披露工作。
二、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及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项目建设安排;现场查看募投项目,了解募投
项目建设进展;
及其鉴证报告,2024 年 1-4 月(截至 4 月 10 日)募集资金银行对账单、募集资
金使用明细表,了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了解募投项目实施的最新进展情况、募投项目的未来规划情况及能够如期完成建
设并投入使用的可行性。
(二)核查意见
发行人募投项目具有明确的后续建设及投入规划,无法在 2024 年 9 月 30 日
前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的风险较小。保荐机构提请并将督促发行人切实按建
设计划和资金投入安排开展募投项目后续工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年报问询函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秦国安 洪建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