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4-040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
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露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深圳市亚辉龙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
“《激励对象名单》”)。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
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
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
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