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领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为:2024 年 5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日 9:15—15:00。
《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湖南领湃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60,975,01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5.46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0,926,615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43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8,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8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8,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2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8,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81%。
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
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60,949,24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2,7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46.8557%;反对 25,7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144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60,949,24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2,7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46.8557%;反对 25,7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144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60,949,24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2,7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46.8557%;反对 25,7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144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60,949,24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2,7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46.8557%;反对 25,7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144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60,949,24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2,7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46.8557%;反对 25,7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144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60,949,24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2,7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46.8557%;反对 25,7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144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为 : 同 意 60,949,24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2,7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46.8557%;反对 25,7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144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书。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