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水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1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以通讯方式向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琪先生召集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
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内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
励计划”
)原 85 名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后于本
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基于审慎性原则,
公司决定不再将其列入本次激励计划名单。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
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
股票期权的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85 人调整为 84 人,不再列入激励名单的激励对
象原获授股票期权数将调整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授予的股
票期权总数量 180.55 万份不变。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
内容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所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均为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监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
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告编
号:2024-03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
内容: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
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5 月 16 日为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80.55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人民币 11.41 元/股。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其作为公
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
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5 月 16 日为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8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80.55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人民币 11.41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